设计师趁妻女不在 约少女上家按摩脚后涉非礼 官指存疑裁脱罪
已婚平面设计师被指于6年前在巴士上结识10岁小学女生后,捉著女童的手摸其下体,但两人事后交换了手机号码。数年后,设计师又突然约女生到住所,先为她脱袜及按摩脚,之后涉强吻及要少女为他手淫。现约16岁的女生早前报警指遭设计师非礼,设计师否认指控,案件经审讯后,法官今(3日)在区域法院裁决,并认为女事主聪明、坚强,认为她被性侵却没有反抗觉可疑,被告罪名不成立,但指已婚的被告不断趁妻女不在家时,邀约事主到其家中见面,行为可疑。
官称难相信事主被侵犯没拒绝
被告方世琦(37岁)被控一项非礼,及两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罪,两项罪名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决时指,女事主X被重复侵犯,但仍没反抗或报警,两年多后更与被告再次联络,又到被告家中作客。法官分析,按他在庭上观察,X为一个聪明、坚强、勇于表达自己的人,难以相信当X受到侵犯时,没有拒绝被告及报警。
事主应有机会逃离现场
再者,法官质疑为何后来X仍会到被告的家中,而在X形容的过程间,X有机会逃离现场或反抗,但当X被脱去袜子及被告按摩她的脚时,她仍没有作出反抗或表达不愿意,且X在第二次在被告家中发生的非礼事件前,仍有再到被告家中。
虽然被告身为超过30岁的成年男子,不断趁妻子及女儿不在家时,邀约X到其家中的行为可疑,但由于法官对X的说法存疑,故裁定被告脱罪。
被告与事主巴士上认识
控方案情指,X在2013年乘巴士时认识被告,跟随被告到巴士上层,被告趁她闭目时捉着她的手放在裤裆上,但她与被告事后交换手机号码,后来同类事件发生逾五次。
X小学毕业后没有再乘该巴士,故没再见被告。但2017年9月时,被告突然联络她,被告后来约事主上他家,期间被告脱去事主的袜,又抓著她的手伸到自己裤内,要事主为他手淫至射精,在X离开前又亲吻她的额头。事主事后向老师提及事件后报警。
案件编号:DCCC3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