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涉非礼女友女儿案 女童面前拉下裤 形容下体是“啷啷”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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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涉与女友与其10岁女儿同床睡觉时,捉女童手触碰其下体案续审,控方今(21日)续于九龙城法院播出女童X与录影口供。女童X称被告趁其母早上梳时,向她讲述性知识,例如“男仔同女仔点样可以有BB”,又拉下裤子露出下身,并形容其下体是“啷啷”,并对她说:“你可以当佢系雪条,不如摸下佢”,女童X感到呕心但不敢拒绝。

38岁姓叶的被告在九龙城法院否认3项非礼其女友女儿的罪名。(资料图片)

被告姓叶,38岁,报称装修工人,被控三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17年3月至8月期间,三度猥亵侵犯女童X。根据双方承认事实,被告在上述时间为X母亲的男友,有时在女友住所过夜,三人会同床而睡。被告与X母亲已分手。

向女童X讲述男女如何有BB

控方今继续播放女童X的录影口供,女童称有一天晚上,被告屡次捉她的手,并将其手移近被告下体位置,最后解开裤子,将她的手放入其下体约5至10分钟。翌日早上6时多,被告趁X母亲梳洗之际,向她讲述性器官、又讲“男仔同女仔点样可以有BB”。X称当时不懂反应及拒绝,照样让被告讲,但感到“核突”。

被告称其下体为“啷啷”

X续称,被告突将裤子褪至膝盖位置,露出下体并对X说:“你可以当佢系雪条,不如摸下佢”。X虽然不喜欢但都有触碰被告下体,称当时只想告诉母亲。被告一边捉住X手腕及手臂触碰其下体,一边向X解释,称其下体为“啷啷”及“软骨”,维持数分钟才松开她的手及穿回裤子。

辩方指被告以为捉著事主母的手

辩方向X指出,被告本来与X公公在客厅看电视,X主动拉被告入房,问:“点样可以有BB”,X马上回应说:“吓,我无问过。”她又指之前被告向她说“可以当雪条咁舔”,不过她没有做到。X称事发后,被告跟她说当晚捉住她的手,因为以为是X母亲的手。

母亲指女童患过度活跃症

女童母亲下午出庭作供,她指女儿是与前男友所生,出生后没有再与该前男友见面。她又称女儿有过度活跃症,一直有社工跟进个案。2017年7月,X向她称遭被告非礼,直到同年9月22日,她与被告携同X一起见社工,指X常发脾气,其后X与另一名社工独立见面,建议X留医及转介警方跟进。

女童母亲与被告仍是情侣关系

女童母形容事发前X与被告关系良好,会一起出街及叫被告“爸爸”,报警后女童母未有与被告继续同住,但承认她现与被告仍是情侣关系。两人在被告首次上庭后已没有见面,但每隔四至五天会Whatsapp,内容有关存钱入女童母户口及互相问好。

女童母又称,X曾投诉被告用电话看成人片,而X在事发前常向她发脾气,被告为了缓和两母女关系,会买玩具给X。事发后,X则多向被告发脾气,曾表示“我好憎你”。

案件押至8月23日续审。

案件编号:KCCC8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