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游行】“831决定”5周年 政府:重启政改需平和互信氛围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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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8月3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为香港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被指是“落三闸”,导致占领运动爆发,翌年人大方案被立法会否决。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持续,而争取落实双普选,是民间五大诉求之一。
今日(31日)为“831决定”五周年,政府下午6时发表声明,重申现时重启政改将令社会更加分化,形容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政府称社会需要于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以务实的态度展开政改的讨论。

政府称,重启政改令社会更分化,为不负责任做法。(资料图片)

指贸然重启政改将致更加分化

政府今日称,与政制发展相关的议题极具争议,形容必须审慎行事。政府指若贸然重启政改,将会导致社会更加分化,形容为“不负责任的做法”。

政府续称,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以务实的态度展开政改的讨论;而特区政府会审时度势,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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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需按人大决定推动政改

政府又重提雨伞运动时的社会状况,称上届政府共用了20个月处理有关议题,但相关方案未能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而遭到否决,过程中反而引起社会严重撕裂。回应内重申,政制发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来推动。

人大“831决定”方安未获立法会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31日通过行政长官普选决定,被指为“落三闸”,包括提名门槛须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支持、特首候选人数目为2至3人,以及提委会维持四大界别及1,200人。其后引发同年的雨伞运动,以争取落实双普选为主要诉求;运动由9月26日重夺公民广场掀起序幕,持续79日后至12月15日清场告终。于2015年6月,立法会就《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决议案》进行表决时,当时大批建制派议员离开会议厅,未能赶及投票。最终议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对,令方案意外地遭大比数否决。

政府回应政制发展事宜全文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回应传媒就政制发展事宜的查询时表示:

  “由‘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订下的最终目标。《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订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基本法》第六十八条订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政制发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来推动。要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须要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上届政府共用了二十个月处理有关议题,但相关方案遗憾未能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而遭到否决,过程中反而引起社会严重撕裂。”

  “政制发展相关议题极具争议,我们必须审慎行事。贸然重启政改,将会导致社会更加分化,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要展开政改的讨论,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以务实的态度进行。特区政府会审时度势,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