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冲突】警:仅三律师扣留所探被捕者 民权观察:数律师被拒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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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警民冲突持续,累计逾800人被捕。大部分都被扣留在警方新屋岭拘留所处理,有被捕人士投诉会见律师时受阻。警方于今日(27日)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有向被捕人士解释他们的权利,并有安排部分被捕人士以小组会面形式见律师。
近月一直为被捕示威者提供紧急法律支援的民权观察,逐一反驳警方讲法,指其中于8月11日有超过10名义务律师赶往新屋岭拘留中心,惟只有2至3位律师成功作法律探访,其他大部分都被警方拒绝;在获安排一间会面室中,亦被迫打开房门。
民权观察引述义工律师指,多名被捕人士在未与律师见面前,已被警方录取警诫供词;有被捕人士曾向警方作出见律师的要求达50多次,仍未能成功与律师见面;亦有3位被捕人士在要求见律师的24小时后才成功获安排。

新屋岭扣留中心,负责暂时羁押一些将遣返内地的非法入境者。(邓咏中摄)

民权观察反驳:逾十名义务律师到场探访

民权观察表示,警方于今日的记者会中指在羁留安排中,已保障被捕人士及时取得法律协助的说法,是“与事实不符”。其中于8.11铜锣湾冲突中,警方在示威活动中拘捕54人,民权观察连同其他团体的义务律师,合共超过10名义务律师立即赶往新屋岭拘留中心,要求与被捕人士进行法律探访,但只有2至3位律师成功入去,大部份律师遭警方拒绝或延迟探访。

只安排一会面室禁关门

民权观察又指,根据义务律师的报告,警方在新屋岭羁留中心起初为律师及被捕人士安排了一间会面室及一间茶水间,且不容许关上房门,令整个法律探访的私隐度极低,有违《基本法》下保障市民秘密咨询法律意见的权利;警方其后只予一间会面室供律师与被捕人士见面。

有被捕人士求见律师50次

另外,有多名被捕人士在未与律师见面前,已被警方录取警诫供词;有被捕人士曾向警方作出见律师的要求达50多次仍未能成功,直至警方向他索取警诫供词后才可与律师见面;另有3位被捕人士在要求见律师的24小时后才成功获安排,但他们在无律师在场下已被录取警诫供词。

民权观察质疑警方阻碍律师为被捕人士提供协助,令警方可以索取对检控工作较有利的证供;并批评警方声称安排新屋岭拘留中心是为了有足够的空间及设施处理大量被捕人士,从而可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利,然而根据义务律师的真实经验,“警方的说法明显地与现实情况不符。”整个拘留中心只安排一间会面室,是“不合理及明显的安排失当,漠视被捕人士的法律权利。”

民权观察提到,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于2016年曾向香港政府作出建议,要求保障被捕人士的权利,包括有权在没有延误下立即得到律师协助,以及得到及时所需的医疗服务。民权观察促请警方根据建议改善做法。

警方:有36人有见律师 已尽量安排

警方今日(27日)指,于8月11日当晚,新屋岭处理超过50名来自铜锣湾及尖沙咀被捕人士。对于有指新屋岭被捕人士会见律师时受阻,警方指,有全面向被捕人士解释他们权利,再逐一询问是否需要律师,54名被捕人士当中有36人有见律师。警方解释,但由于被捕人数众多、地方有限,而警方希望尽量安排当事人能与律师单对单见面,曾安排部分被捕人以小组形式见律师,当被捕人士需要警司警诫口供,警方必定会等律师到场。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表示,新屋岭拘留所比较大,有充足设施应付大批被捕人士,保安也是重要考虑,“好难揾到一个十全十美地方处理咁多犯人。”他指被捕人士会见律师的房间数目,是一个考虑,而另一是当晚只有二至三位律师到场,“好似去政府医院睇街症,都要排队,医生得闲先得架!”至于余下18人没见律师,他指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选择。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近月常见一个律师代表多个犯人,律师要逐个见,会出现有先有后情况,因此有时律师迟见,并不一定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