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新屋岭人士被捕时受伤 18人无律师陪同下录口供

撰文: 黄廸雯 孔繁栩 杨婉婷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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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尖沙咀、铜锣湾冲突中,被捕人士被带往于新屋岭拘留所,有指警方怀疑于拘留所内滥用武力,导致被捕人士骨折,及被捕人会见律师受阻,警方今日于记者会上回应有关指控。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当晚新屋岭拘留所54名被捕人士中,有18人并没有要求见律师,“系佢地嘅选择又指根据经验”,这个并非“好唔正常的情况”。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表示,当晚54名被捕人士中有1人现场送院,5人到达新屋岭要求看医生,大部分被捕人士均轻伤,并指“所有伤势是送去新屋岭之前有”。

新屋岭主管确认伤势由拘捕时受伤

有指怀疑有被捕人士带往新屋岭拘留所后,被警方滥用暴力导致骨折。江永祥指8月11日当晚,新屋岭当晚警方处理超过50名来自铜锣湾及尖沙咀被捕人士,当中约30人要求看医生,大部分被捕人士均轻伤,包括擦伤、红肿等,6名人士骨折,其中1人现场送院,5人到达新屋岭要求看医生。

江永祥指,到达新屋岭后,主管及督导人员确认被捕人士身分,并了解被捕人士有否医疗、律师等方面需要。主管确认部分人士到达提出看医生,同时确认伤势于拘捕时所伤,“所有伤势是送去新屋岭之前有”,主管确认当时并没有接获殴打投诉。他又指根据片段所见,有个别被捕人士反抗、挣扎相当激烈,亦有警方受伤。

被捕人士较多救护车有限制

被问到即时送院的被捕人士的伤势,为何怀疑遭警方拘捕导致门牙爆裂的男子血流披面,仍需要到达新屋岭才获送院。江永祥指当晚被捕人士较多,警方同时亦要确保被捕人士保安问题,“有无可能任何伤势都可以即时叫救护车呢?”他相信救护车亦有限制,又举例说假设有30人需要去医院,起码需要10至20辆白车,但很多情况下“我哋有无咁样的能力呢?”当被捕人士有流血情况,同事会即场进行急救治疗,再由被捕人士有否提出需要送院,“伤势究竟有几重是由被捕人士自己讲,唔系话从电视画面或者从一张相我哋可以评估到,如果唔系我哋唔洗睇医生啦。”

江永祥续指,由于当晚人数众多,需时安排救护车,警方根据伤势轻重分流,并指大部分疑犯只是轻伤,没有表面伤势,认为警方没有延误送院,“我哋又唔系专业医务人员,主要聼佢话,佢话想睇,我哋就安排”。被问到警方为何未能即时判断被捕人士是否骨折,江永祥表示不作出任何揣测,“骨折可能好明显断或可能裂痕不算太严重”,同事没有充足医务知识,只会根据被捕人士所讲。

54人被捕 18人无见律师

有指新屋岭被捕人士会见律师时受阻,江永祥指,警方会向羁留人士发出通知书,全面解释被捕人士权利,再逐一询问是否需要律师。当日有义务律师到达新屋岭,但被捕人数众多、地方有限,而警方希望尽量安排当事人能与律师单对单见面,经考虑后,警方安排部分被捕人与以小组会面形式见律师,强调当日由于需要安排时间会见,没有存在故意留难,而当被捕人士需要警司警诫口供,警方必定会等律师到场。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当日54人被捕,其中36人有会见律师,18人并没有见律师。李桂华指,会见律师是犯人的权利,但法例要求并非每次见面均需要律师在场才可录取口供,而根据经验,这个并非“好唔正常的情况”,只是取决于对方的选择,相信对方就是否需要法律代表陪同,已经考虑得很清楚。若被捕人士没有律师电话在手,警方亦会提供律师名册供选择。江永祥补充,新屋岭当晚超过50名被捕人士,没有确实数字最后究竟有多少人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