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网购运货半年收76宗投诉 有货件因“超长”被额外收费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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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发展迅速,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透过世界各地网站搜罗心头好,然而消委会于去年录得243宗有关集运服务的投诉,而今年首6个月亦有76宗投诉。
当中有个案,因货物“超长”被要求额外支付200元附加费,否则将货件退回内地卖方,惟事主在货到达后,量度货件长度,发现并无超出限定标准,最后消委会投诉,并获退款。
亦有事主的货件被运送到错误皂中转仓,辗转耽误3个月才可收到货件。

消委会指,今年首6个月有76宗,当中以投诉货件延误或遗失占的比例最多。(资料图片)

投诉人梁先生表示,早前委托A集运公司托运货品回港,他按指示输入收件人资料,并额外支付送货上门费用20元,运费合共173.7元,即时付费完成,翌日梁先生接到A公司职员来电,指他的货长度达203cm,超出公司规定的一般寄货体积标准的200cm,要求他必须支付200元附加费,否则将货件退回内地卖方,并要收取退件手续费。

职员指按系统要求要多收200元

梁先生感到怀疑并与公司职员理论,他不满付款时,为何没有说明要多付200元,而且只是A公司单方面说货件过大,可惜对方解释是系统处理,不清楚详情,只负责按公司指示致电提醒他付款。

梁先生有感骑虎难下,亦急于取货,只好先答应付款再作打算,梁先生其后随即向本会投诉,认为A公司收费欠清晰及附加费不合理,要求本会协助退款。

货到后自行量度发现并无超长 终获退款

梁先生作出投诉后数天接收货件,他随即自行量度货件长度,发现根本不足200cm,他即时于是拍下照片并将照片传送子A公司,以及通知对方已向本会投诉,A公司随即回复安排于两天内退还全数附加费,个案得以解决。

另一投诉人李小姐3月初于美国购物网站订购两件货物,她按指示完成网上付款,并选择将货件送往B集运公司设于美国之中转仓,再集合其他货件一并运送回港。

追查后发现货件被送往另一中转仓

李小姐指,由于并非首次使用B公司的服务,据过往经验,网上系统一般于一至两天已显示货件送抵中转仓,是次却等候近一星期仍未有显示,李小姐透过网上讯息联络B公司,有关公司初时只回复尽快跟进,其后经李小姐多次追问,B公司才追查到货件被派送往另一个非B公司直属的中转仓。

李小姐感到不满,重申当日网购时输入的送件地址,乃按照B公司网站列出的美国中转仓地址填写,故此不可能填错,同时亦不明白,为何另一个中转仓会签收了非该仓的货件,惟B公司未有正面回应,只表示会尽快与该仓库联络及跟进。但李小姐等至3月下旬,B公司仍未给予明确答复,因担心货件去向,李小姐决定向本会投诉。

消委会就有关个案与B公司交涉近两个月后,李小姐指,接到B公司的跟进来电,要求她提供购物证明以取回货件,但她提供资料后,B公司便没有回音。

消委会介入后仍耽误超过三个月才可收货

消委会于是再次介入处理,辗转耽误超过三个月,李小姐于6月下旬终于收到货件,并发现B公司最近于网页更新了其美国中转仓的地址,明显知道地址或不准确导致投递错误的情况发生。

消委会指集运公司应提高货件包装透明度

消委会指,集运服务费一般按公司条款,以货件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计算,而不少集运公司对托运货件设有重量及尺寸限制。梁先生被告知货件长度超出规定,而需要支付附加费,但消费者不能亲身核实货件大小的真确性,为免助误亦只好按指示付款,故此,集运公司应提高货件包装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及早获取更多资讯以评估额外收费是否合理。

另外,消委会又认为,梁小姐虽然正确填妥中转仓的地址,但货件仍然错误送往另一个中转仓,最终导致严重延误。由于使用集运涉及两程物流运输,分别是货件从网购卖方送往中转仓暂存,再由集运公司于中转仓合并货件托运到港,当中牵涉的风险包括货件能否准确送往中转仓,以及于中转仓合并货件时有否遗漏等,另ー方面,正因集运服务涉及多方的交收流程,集运公司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低出错的机会及不必要的送货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