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被捕】去年13宗激光照射飞机报告 民航处:无涉及事故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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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昨(6日)于深水埗鸭寮街购买镭射笔后,被警方截查搜身并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拘捕,不少市民质疑警方有滥捕之嫌。
对于有指镭射光束照射或影响飞航安全,民航处表示,去年收到13宗激光照射飞机报告,并未涉及任何飞行事故。同时又指,民航处有既定程序处理激光滋扰飞行事件,倘航空交通管制人员收到飞机师的相关报告,会立刻通知警方跟进。
危及飞机安全 可判罚款$5,000
至于为人所熟识、每晚8时在维港两岸上演的“幻彩咏香江”亦采用了探射灯、激光、LED屏幕等灯光,民航处则指已从航空安全角度,对有关的灯光装置,包括灯光的照射方向、范围、亮度等提供意见,以确保灯光效果不影响维港上空的飞机及航道。
根据《1995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任何人士展示耀眼的光线(包括激光),以致危及飞机安全,均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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