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监警会召开特别内务会议 吁各界提供资料
监警会周二(2日)宣布,设立专责委员会,调查6月9日至7月2日连串冲突,半年内交报告。监警会今日召开特别内务会议,确认开始审视工作,并呼吁各界提供资料。但值得注意到是,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在2日的记者会上表明,若提供的资料涉及犯法部分,监警会便有义务向警务处提出,市民需要小心考虑,又提醒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暂收到121宗投诉
就2019年6月9日至7月2日期间发生的数次大型公众活动(“活动”),以及警方采取的相应行动,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于今天(5日)召开特别内务会议,全体出席委员一致通过主动对这段时间发生的冲突进行审视,厘清事实,并会向行政长官提交有关报告,及向公众公布详情,以履行会方的法定职能。
会方于本月初就审视工作成立专案组,现正透过特别设立的电邮和热线,接受公众人士提交的资料,并在监警会网站发布最新投诉个案数字和工作进展。
监警会发言人表示:“各界提供资料(包括个人资料)乃自愿性质,所有资料将会绝对保密,并仅作审视‘活动’之用,而不会用作举报罪案或提出投诉。此外,监警会不会在未经资料提供者的同意下,向第三方转交或披露所得资料。”
专案组已展开与警方的工作会议,并联络传媒机构,收集各界提交的资料并进行整合,务求尽力还原事件全貌。往后,监警会委员将根据需要安排与持份者会面。截至2019年7月5日,共收到121宗投诉,其中与“活动”相关的须汇报投诉个案为53宗,须知会投诉个案为68宗。
提供资料若涉违法 监警会有义务报予警务处
监警会现时设立电邮及特别电话热线专门接收市民提供资料,该份“呼吁提供资料”表格,设有“免责声明”,指“提供的资料不会用作投诉或举报罪案的用途”。
梁定邦2日在记者会表示,根据监警会条例第40条,是要保护投诉人的私隐,公布报告会保护相关资料;但若然有任何人是触犯了法律或纪律,便有义务向警务处提出,故如认为有可能给予资料时有可能引致触犯法律,“自己供了自己出来”,就要由自己考虑,他提醒各人在法律上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向监警会提供资料方法:
热线: 2862 8200
电邮: taskforce@ipcc.gov.hk
专用表格: https://www.ipcc.gov.hk/doc/en/download/IPCC_For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