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安达人寿前销售经理涉诈骗2.1万元 罪名成立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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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任职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前销售经理,涉嫌利用26份载有虚假资料的强积金申请,诈骗其前雇主及一间强积金受托人公司共约2.1万元的佣金及现金奖励,今日(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诈罪名成立。

安达人寿前销售经理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诈罪名成立。(资料图片)

现年41岁的被告陈铧,案发时为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并为一名保险代理人的上线经理。于2015年6月26日至11月5日期间,安达人寿接获26份投保银联信托有限公司一项强积金产品的申请,表格上写上该保险代理人为经办营业员,而被告为其上线经理。

安达人寿其后将申请表交予银联信托审批。银联信托批准有关申请后,透过安达发放共逾1.4万元佣金,以及合共6100元的现金奖励予该保险代理人。被告其后于同年10月向该保险代理人表示曾向安达递交一些强积金申请,并在申请内写上该保险代理人为经办营业员,要求该保险代理人交还相关佣金予她。

该保险代理人其后于同年12月向安达汇报事件,并在公司内部会面时确认她没有处理相关强积金申请。而被告并非注册强积金中介人,不能参与销售强积金产品。

被告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案件押后至7月2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批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