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告物流署职员及清洁工夸大260工时 涉用虚假文件及骗工资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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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料供应员及一名清洁承办商工人,控告二人涉嫌就该工人未经批核假期,串谋诈骗承办商共逾9,000元作为其工资;该物料供应员另被控使用虚假文件隐瞒有关未经批核假期,致使政府额外支付逾1.4万元予该承办商。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料供应员及一名清洁承办商工人。(资料图片)

涉案人士包括37岁、案发时受雇于物流署为二级物料供应员,其后获调派至消防处尖沙咀消防局杂货仓的宋汉升,以及60岁任职万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的周婵兰,二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宋汉升另被控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周三(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消防处在2016年8月向万成判授一份为期18个月的服务合约,万成获消防处聘用后续聘周婵兰为该杂货仓提供清洁服务。宋汉升及周婵兰同被控的罪名指二人涉嫌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万成,即虚假地向万成表示周婵兰曾于26天值勤,及致使万成向她支付共逾9,000元的款项,而该等款项代表须支付予她的该26天工资。

余下九项控罪指,宋汉升涉嫌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件,即由万成曾发出的发票及每月付款核实表格,看似万成曾向消防处提供合共1,820小时的工时,意图欺骗政府。结果,周婵兰的工作时数被虚假地夸大260小时,消防处向万成额外支付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