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告物流署职员及清洁工夸大260工时 涉用虚假文件及骗工资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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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料供应员及一名清洁承办商工人,控告二人涉嫌就该工人未经批核假期,串谋诈骗承办商共逾9,000元作为其工资;该物料供应员另被控使用虚假文件隐瞒有关未经批核假期,致使政府额外支付逾1.4万元予该承办商。
涉案人士包括37岁、案发时受雇于物流署为二级物料供应员,其后获调派至消防处尖沙咀消防局杂货仓的宋汉升,以及60岁任职万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的周婵兰,二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宋汉升另被控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周三(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消防处在2016年8月向万成判授一份为期18个月的服务合约,万成获消防处聘用后续聘周婵兰为该杂货仓提供清洁服务。宋汉升及周婵兰同被控的罪名指二人涉嫌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万成,即虚假地向万成表示周婵兰曾于26天值勤,及致使万成向她支付共逾9,000元的款项,而该等款项代表须支付予她的该26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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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九项控罪指,宋汉升涉嫌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件,即由万成曾发出的发票及每月付款核实表格,看似万成曾向消防处提供合共1,820小时的工时,意图欺骗政府。结果,周婵兰的工作时数被虚假地夸大260小时,消防处向万成额外支付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