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队收61宗投诉 成立特别队伍跟进:阳光下进行
自6月9日反修订逃犯条例游行起,警民发生多次冲突,记者采访屡次受阻。监警会今日(18日)举行会议,警方透露至今收到34宗相关投诉,主要涉及殴打、行为不当/态度欠佳/粗言秽语,以及滥用职权;另亦收到记协递交的27宗投诉个案。警方指,已成立一队特别队伍跟进,会挑选没有参与任何游行及示威相关行动的人员加入以示公正,调查后亦会交由监警会跟进。
警队监管处处长刘赐蕙表示,为确保投诉处理在“阳光下进行”,每次投诉会面,均会有监警会委员或观察员出席。
上周三(12日)于金钟爆发的警民冲突,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17日)指,警方至今拘捕32人,当中5人涉暴动罪。不过,警方清场时使用的武力及手法,亦惹来极大争议。
警务处署理助理处长(服务质素监察部)麦卫文出席监警会会议表示,警方投诉警察课至今收到共34宗投诉,其中16宗为需汇报投诉;18宗为需知会投诉。主要涉及殴打、行为不当/态度欠佳/粗言秽语,以及滥用职权。而涉及殴打的4宗投诉中,有3宗投诉的投诉人为被捕人士。
麦卫文续指,警方亦收到记协27宗投诉警方,涉及殴打和滥用职权的投诉,她指,27宗投诉来自15所不同的传媒机构,警方会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所有投诉。
警务处监管处处长刘赐蕙表示,警方已成立一队特别队伍跟进上述投诉个案,队伍会由1名警司、2名总督察、2名高级督察,以及8名警长组成。刘赐蕙强调,会挑选没有参与任何游行及示威相关行动的人员加入队伍,以示公正。她续指,为确保投诉处理在“阳光下进行”,每次投诉会面,均会有监警会委员或观察员出席。
至于6月12日的示威活动定性为“暴动”,刘赐蕙指定性为暴动的决定基于当时情况,根据香港法例下的《公安条例》第245章第18(1)及19条作出界定。而当警方定性为“暴动”后,警方会采取相应行动应对。而刘赐蕙亦重申会配合传媒采访,又指警察传媒关系科曾与传媒联络,游行间亦有传媒联络队在现场协助记者采访。
6.11搜身事件曾收投诉并已接纳
另外,6月11日晚上有年青人进出港铁金钟站,遭警员“一字排开”搜身,引来各界关注。刘赐蕙指警员搜身基于法例,警员有权对可疑,或对有一定怀疑的人士作出搜身检查。她续指,若有任何人士认为搜身不当,可去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她透露投诉警察课曾接收过就搜身相关的投诉,并已接纳。
此外,投诉警察课表示2019年首5个月共接获576宗须汇报投诉,较去年同期的604宗减少28宗。其中接获319宗“疏忽职守”,比去年同期下降27宗; 185宗“行为不当/态度欠佳/粗言秽语”,较去年同期上升11宗; 50宗“殴打”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减少3宗; 5宗“恐吓”投诉,比去年同期减少3宗; 9宗“滥用职权”投诉,与去年个案录得相同数字; 8宗“捏造证据”,比去年同期少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