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称听母意卖丁权 未报拥12幅地申请学津 囚10月判缓刑2年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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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原居民男警疑于大专时期隐瞒持有12幅土地,涉嫌骗取学生资助办事处逾19万元。他否认两项欺诈罪,早前受审后被定罪。辩方今(18日)求情指被告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任职清洁工的母亲收入微薄,被告因孝顺而听从母亲意见出售丁权,导致此案。裁判官最终判囚10个月,缓刑2年。

被告古俊辉被指申请学生资助时未有如实申报被控。(朱棨新摄)

被告古俊辉(26岁)被指在修读银行及金融管理高级文凭时,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间,以及2014年5月至12月间,向学资处隐瞒或漏报他或其家人拥有的土地或物业,从而令处方向他发放93900元及万99400元的款项,两笔款项合共约193,000元。

听母意见卖丁权

辩方求情形容被告“乖仔”,其母以微薄收入维持家计及供被告读书,被告努力工作考入警队,改善家庭经济。其母对此案表示遗憾,指儿子听她意见而卖丁权,被告亦觉后悔,愿受法律制裁。辩方又呈上其母亲、上司、中学师长及教会撰写的求情信,并称被告非精心策划犯案,本身也需要援助,没有挥霍资助金,望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前途受贪念影响

裁判官指案情严重,被告否认控罪并经审讯后被定罪,不宜判社会服务令。她形容,被告原是年轻警员,前途受贪念影响,又认为他不太可能重犯,故不需判以严厉的阻吓刑罚。她又考虑到被告与母相依为命,案发时为全职学生,其母以9千元月薪支撑生计。另外,被告当时约21岁,没证据显示他乱用获批的资助金,而他已尽早还清款项。裁判官最后判监10个月,缓刑2年。

抽样调查被发现持12幅地

被告因抽样调查被揭发没申报持有12幅土地。据学资处专家估计,涉案土地总值逾200万,若被告有申报也未必符合获批贷款的资格。

案件编号:WKCC44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