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长者楼换楼计划料涉及约39万伙单位 拟不设任何买卖时限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施政报告》宣布,由房屋协会研究让辖下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的年老业主可“大屋换细屋”。据了解,房屋署建议让合资格业主于房协第二市场出售单位后,可于房委会或房协的第二市场购买另一单位。
据了解,现时房委会及房协分别约有 38万及9800个可于第二市场买卖的资助出售单位,而房协建议无需要就出售或购买单位设时限。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将于下周五(21日)的会议上讨论相关细节。
据了解,房协建议容许年届60岁、并拥有单位业权满10年或以上的长者业主,可在房协第二市场毋须补地价出售原有单位后,再于房委会或房协的第二市场内选购另一面积较小的未补地价单位。房协认为容许业主于任何一个第二市场购买单位,可提高先导计划的吸引力,并让房协全面测试计划的概念。而买家成功购买单位后,于首两年内不得于任何一个第二市场转售单位。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31日,房委会及房协的资助房屋计划下分别约有38万及9800个可于第二市场买卖的资助出售单位;而房协建议无需要就出售原有单位和购买较小单位设有时限,避免对房委会第二市场的供求平衡造成影响。不过,若合资格业主希望于房委会第二市场购买单位,仍然需要向房委会申请“购买资格证明书”及“提名信”。房协预料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先导计划,并于约一年后作出检讨。
申请者资格准则
1.业主及已登记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
2. 业主已拥有“住宅发售计划”单位至少10年
3. 由截至申请日期之前的2年起至签订新单位买卖合约当日,业主无拥有任何其他香港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