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房协长者楼换楼第三季推出 拟“1+1”年限购细单位
为善用现有房屋资源,特首林郑月娥在去年《施政报告》中提出,由房协试行“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让合资格的资助出售房屋长者业主可免补地价“大屋换细屋”。据了解,房协与政府正商讨计划多项细节,其中包括出售单位的合资格业主须“先卖后买”,不可同时拥有两个资助出售单位;而他们可获“1+1”、即最长可达2年的换楼期限。此外,计划倾向只限制业主购入单位面积不可多于原来单位面积,选购单位范围亦包括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连同房协的即合共约40万个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房协及政府希望最快可在今年第三季推出。
房协:预计下半年推出计划
房协发言人回应查询时表示,房协现正与政府商讨先导计划的具体执行细节,当中包括可供长者业主购买的单位类别和限制、出售原有单位后再购买新单位的条件及应否设有时限等。
发言人又指,计划的详情预计最快今年年中公布,并于下半年推出。
根据去年《施政报告》提及,房协的计划是容许年届60岁、并拥有单位业权满10年或以上的长者业主,可在第二市场出售所住单位后,再在市场内选购另一面积较小的单位,以腾出更多大单位在第二市场供应。
房委会今年初亦指,会研究容许房协合资格买家,可在房委会辖下资助出售房屋(居屋、租置等)第二市场购买单位,以配合政府的政策。
不限制购买单位区域
据悉,房协与政府正商讨计划的具体方案,初步希望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内推出。“换楼”的业主可以购买房协和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以增加他们的选择。
此外,计划的另一重点是业主售出和另购单位的时间限期。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计划会列明业主须“先卖后买”,即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资助房屋单位;而房协初步不会限制业主购买单位所处区域、楼龄和涉及金额,只是必须规定所购单位的面积,一定要比原来拥有的单位少。
“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初步倾向的申请资格及限制:(1) 合资格业主须年满60岁或以上;(2)须拥有单位超过10年;(3)须把原有单位在资助房屋第二市场出售;(4)在资助房屋第二市场购买单位,面积须比原有单位为少;(5)合资格业主在第二市场选购单位时间,最长或可达24个月
研“封顶价”利业主买楼 消息指难度大未必做到
为了让业主有更充裕时间完成“先卖后买”交易,消息人士指房协初步倾向采取“1+1”方案,即合资格业主售出单位后取得“购买资格证明书”,有效期为期1年,但持有人士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可再申请一次过续期多1年,即最多可有2年时间物色合适单位。
不过,房协无打算提供更长购买年限、或甚至有生之年任何时间可用的一次购买机会等其他方案。消息人士解释,设定一个合理的年期限制,是要平衡第二市场供求及对市场楼价的影响。
另一方面,房协亦正寻求法律人士意见,了解是否可以有措施更有利长者业主再购单位,研究范围包括是否可以让这类第二市场交易需要为楼价设定“封顶价”,以减低他们未能找到合适细单位的风险。但消息人士表示,由于涉及的问题复杂,最终或未必可以订定到任何针对性措施。
柯创盛促计划扩展至房委会长者业主
现时房协辖下约有1.5万个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而房委会辖下目前未补价的居屋及租置公屋的单位,约有超过39万个,即第二市场合共有超过40万个单位,可供这类长者业主选购,但他们只可购买比原有单位较细面积的单位。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房委会委员柯创盛表示,支持房协推行长者楼换楼计划,认为可腾出更多大单位在第二市场出售,有助加快流转,同时并希望计划可扩大至房委会资助出售房屋的长者业主,令市场大单位供应可以进一步增加。
不过,他对房协拟提供更多措施便利长者业主购楼有保留,因担心造成反效果及失去计划原意,同时会出现行政费用高昂等问题,希望房协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