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扫黄无果迫合作 “马伕”认提供内地妓女“交差” 认罪候判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两名疑为内地妓女安排卖淫的“马伕”,声称遭警员威迫,涉嫌与警“合作”大半年,每月在警方的扫黄日交出4至5名内地妓女,供警员“交差”,廉署调查下揭发事件。其中一名“马伕”今(12日)在东区法院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依靠妓女维持生活等罪,另一被告则否认指控,裁判官把案押后至8月7日再讯。

首被告章逸星承认三项罪名。(林乐儿摄)

两被告被控3罪名

两被告依次为:章逸星(34岁,报称任水吧)和陈肇其(57岁,报称发型师)。两人同被控于2016年5月至10月期间,与多名不知名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与陈振铭、李家豪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再犯。章另被指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章承认三项控罪;陈则暂时毋须答辩,以待索取法律意见。

章称可协助廉署调查作供

辩方指,章可协助廉署调查作供。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再讯。两被告续获准保释,次被告新增的保释条件之一是不得离境,惟他需回内地处理家人的单程证事宜,获批准可回内地一次。

章内裤藏廉署的记号钞票

案情指,警方与入境处怀疑持内地当局批出旅游证件的内地女子,于富士大厦和合宜大厦卖淫,故就此执法。

两名“放蛇”的廉署人员,在2017年12月28日晚上,往富士大厦光顾两间凤楼,并用预先登记编号的12张100元钞票付款。章翌日被捕,并被起其出裤袋内有5张预先登记编号的钞票。

次被告陈肇其暂时毋须答辩。(林乐儿摄)

章承认安排内地妓女卖淫

章警诫下称,约在2016年5月于富士大厦有房间供本地妓女租用,同时亦安排内地妓女在该处卖淫,翌年11月再于合宜大厦作同样安排。该些妓女每次性交易会收取480至500元,被告会从中提取100至150元。

指警员扫黄无果迫合作

章在受查时又透露,一名不知名的男警在2016年5月在富士大厦扫黄无果,愤而接触他,表示其生意须得到警员的许可,又说章应知怎样做。被告怕警方会更严厉执法,决定合作“交人”,并通知次被告和另外5名替内地妓女“扯皮条”的“马伕”,众人同意日后会安排持双程证的妓女供警方拘捕。该不知名男警会事先致电或以微信向章“通水”,该些马佚每次会交出4至5名妓女,警方则按情报只搜索该些房间。

章手机证曾收警方扫黄资料

双方合作数月后,该不明男警将同僚陈振铭介绍予章,叫章继续向该姓陈同僚报料,两被告均有遵从。约于2017年3月,陈不再向马伕通报扫黄行动的日期。其手机显示,陈在同年1月与同袍李家豪有可疑对话,李更建议如马伕再拒绝交人,会针对该两幢大厦严厉执法;两警不曾向上司报告与被告接触。章的手机则显示,他确曾事先知悉警方扫黄的日期。次被告的手机又显示他在17年3月尾与首被告提及已中断“通水”。

案件编号:ESCC14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