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父强奸少女庭上突改口供 5人涉妨碍司法公正案 将转高院审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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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声称曾在11至12岁时遭父强奸,惟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时,少女突改口供称其父并无性侵她,其父最后获悉。警方之后拘捕3男2女,疑曾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案件今(3日)再在屯门法院提堂,控方决定将5人的案件合并处理,会转介高等法院审理,现定于6月10日在东区法院作交付程序。

父脱奸女罪后揭发的妨碍司法公正案,涉案被告由原来的3人增至5人,全部于屯门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5被告年龄介乎36至63岁

现涉案的5名被告,包括最早被拘捕的42岁男子、一名40岁女子,及一名65岁女子,警方事后再拘捕两名分别36及63岁男子,全部被告均只以英文字母代表。法庭早前下令,传媒不得报道各被告的身份。

男被告涉收押所叫女童不要作供

5名被告本来同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控方申请修订及新增控罪,包括第一被告被加控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他在2018年10月2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使女童不出庭作供。

40岁女被告涉曾带女童离港

40岁的女被告获撤销早前被控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改控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指她于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期间,意图带女童返回内地,阻止她出席审讯。

其中4被告涉串谋犯案

除这名40岁女被告外的4名被告,维持原有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4人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干扰女童给予口供及改变其口供。

全部被告继续还押

5名被告均毋须答辩,裁判官批准修订控罪,及将5人案件合并处理,转介高等法院审理。

40岁女被告要求以15,000元保释,遭裁判官拒绝。案件于6月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作交付程序,期间所有被告还柙看管。

案件编号:TMCC 10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