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偷拍裙底 被同袍截停后称:师兄,可唔可以畀次机会?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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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去年疑在海富中心尾随女子上扶手电梯,并涉嫌伸手偷拍裙底,遭巡逻警署警长当场揭发。休班警否认一项有违公德罪,案件今(5日)于东区法院开审。警署警长指被告受查问时曾说:“师兄,可唔可以畀次机会先?”另一警长供称其手机有一裙底片,但辩方则指被告从没解锁让警方查看手机。被告续获准保释。
被告麦润森(36岁),否认于去年12月18日在海富中心地下往一楼的扶手电梯用手机偷拍裙底。
警署警长指看到被告把手机放在事主裙底
警署警长梁维安供称,案发日途经时见被告站于女事主身后,身体前倾、伸直右手将手机置于裙底2至3吋下方,当时萤幕亮著并朝上,但他未能看清手机画面。他回头截停被告查问,对方谓:“师兄,可唔可以畀次机会先?”其后被告透露自己是驻守香港岛的反黑组警员。梁警长续指,被告声称手机的人面识别功能坏了,且不愿以密码开启手机。
拘捕被告的警长陈镇坪指,应召到场后,同袍指被告愿被查看手机,被告自行解锁后,他见手机中有一段10秒左右的影片,由行近扶手电梯开始拍摄至离开电梯。他形容,镜头朝上约45度,在电梯中段移往裙底,拍下身穿蓝色外套、白色连身裙女子的大腿后方近内裤位。
辩方指被告没有解锁 让警员查看电话
辩方盘问指,警员多次询问被告的手机密码,但被告从没有解锁电话让他们查看,陈警长表示不同意。辩方表示,即使电话中有此片段,被拍女子也非事主,陈则回应片中人的衣著与事主吻合。他承认未让事主检视片段,解释这是为免除事主尴尬,且认为事件会交由法庭处理,故毋须作此举。
控方认为陈警长的供词与控方案情有出入,裁判官将聆讯押至明日再续,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指示。
案件编号:ESCC5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