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对名份无要求 冯赞陈婉玉“好温柔”

撰文: 李慧娜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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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港元作为购买半山单位的订金,以优待陈或其相关的3间公司,二人就受贿、行贿等罪继续受审。冯永业自辩时透露,二人拍拖约1年半,收到由陈婉玉以执行董事身份向政府申请就西九龙直升机场减租时,才知道她的身分,当时感到惊讶,因二人从没讨论公事。冯又指陈无论时间上和名份上,都没有要求, 形容对方“好好、非常好、好温柔”。

被告冯永业(55岁)及陈婉玉否认受贿、行贿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共3罪。

冯永业作供后离开区域法院。(林乐儿摄)

不想妻子得悉 自己与陈有金钱瓜葛

就涉案雍景台的51万临时订金,冯不认为是餽赠。他解释没向陈要求分享买卖物业的利润,因他与妻子有联名户口,不想妻子知道与陈有金钱瓜葛及解释钱从何来。他又透露一直帮亲暱关系的陈作物业买卖,对她说过“唔会要你啲钱”。

他指离开政府后两人仍是情侣关系,而由离任至拘捕的十年间,二人曾34次访澳门,又5次去过内地。他称在外游时都是作一般拍拖活动如吃饭、行街,也会“睇画”、买家私,以助陈装饰物业。他解释,陈“沟通能力比较差啲”、“无能力打理呢啲物业”,故他会帮忙处理投资、与租客沟通等私事。他又形容对方“好好、非常好、好温柔,作为一个咁嘅身份,佢从来对我无要求,无论时间上,名份上都无要求。”

冯永业作供时,形容陈婉玉“好温柔”。(林乐儿摄)

拍拖1年半 才知陈在涉案公司任董事

冯表示,陈说过自己在“港联直升机(香港)”任职,他最初只知陈是“管数”,不知她是董事。就直升机业务,他称不曾正式与陈会面或以电话书信谈论,所有与政府商谈,均由赌王何鸿燊外甥谢天赐负责,而所有会议均有谢在场。

至2005年,他收到陈在该年5月25日以执行董事身份,向政府申请西九龙直升机场减租一事的信件,才知其职位。他称,此前谢亦曾要求减租,没料过会由陈致信。他收信时有些惊讶,解释自入职经济局后未曾与她讨论公事。冯再形容对方办事能力稍逊,不知她涉及直升机业务,故也有怀疑她有没有能力撰信。

案件编号: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