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亲述与陈婉玉相恋过程 冯为避人耳目到澳门表白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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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港元作为购买半山单位的订金,以优待陈或其相关的3间公司,二人就受贿、行贿等罪。冯陈两人被裁定罪成后,冯出庭自辩,首度透露两人相恋的过程。他指03年时透过饭局认为对方。对方虽沉默寡言,惟两人相约打网球,“几有好感”。而有家室的冯,为避免为人看到,特意到澳门吃饭表白。由于二人见面时间少,陈会陪他“睇楼”拍拖。

被告冯永业(55岁),现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两项控罪;女被告陈婉玉,则被控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称与冯程淑仪仍属夫妻关系

冯永业在自辩开初时表示,自己与太太仍属夫妻关系,育有一名19岁女儿,女儿现时在英国留学,而自被廉署起诉后,已被原先工作的机构终止雇佣关系。

冯指他在2003年4月加入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时,知道一间名为港联直升机的公司,经营直升机服务,而当时得知该公司正筹备发展定翼机业务。

陈与谢天赐共食一份牛扒 冯感奇怪

冯指,刚上任不久,赌王何鸿燊外甥谢天赐约他共进午饭,当时谢有带陈参与该饭局,而谢介绍陈“做会计”,该饭局上没有谈及港联直升机的业务或航权问题,冯形容陈当时沉默寡言,“成餐饭无讲过一句嘢”,但陈却与谢“叫一份牛扒两份食”,冯感到十分奇怪,又认为谢与陈应该十分熟稔。

约于2003年7月或8月时,冯、陈、谢与另一名女士曾到会所打网球,当时亦未有谈公事,之后冯在一个国泰航空举办的酒会上再遇见陈时,二人简单交谈,冯又向陈说“得闲再打下波”,冯及后再约陈单独打网球,冯忆述那次由陈载他回家,陈在言谈中透露自己正办离婚手续,及后二人亦继续相约打网球,冯形容当时对陈“印象几好”,二人见面时不会谈到公司或直升机业务。

形容“好感是双向的”

冯承认二人“打咗几次波后,几有好感”,又指好感是双向的。而冯承认在2003年12月10日与陈单独到澳门吃饭,因为那时双方均对大家有好感,又形容晚饭性质属“表白对对方印象”,而因为他有家庭,不想被人看到,故到澳门吃晚饭。

及后二人发展为情侣关系,但冯忆述当时较少时间见面,因他对投资物业一直非常有兴趣,不时会去“睇楼”,加上要照顾家庭,故二人见面时间少,所以陈会陪他“睇楼”。

冯协助陈婉玉买楼时讨价还价

冯称自己由1986年开始投资物业,自2000年初已开始聘用地产代理Maggie Ng作物业买卖,而及后他因问陈有没有兴趣投资物业,陈表示有兴趣,他才介绍Maggie Ng予陈,但冯指陈不认识香港楼宇买卖任何情况,只是因为“好想同我一齐做啲嘢”,又听到他说过往十多年因买卖楼宇赚不少钱,才开始协助陈进行物业买卖投资,而冯形容陈“好信我”,全部都是交由他“拣楼”、讨价还价等。

陈曾提议要成立公司,但因冯不想家人知道关系,又指“帮佢唔喺为左赚钱”,故终没有成立有关公司。冯又提到于2004年委托Maggie Ng找“荀盘”及谈价钱,及后将半山翡翠园及宝云阁介绍予陈,冯称因已透过Maggie买卖楼宇多年,故大部分买卖都有佣金折扣,而在Maggie替陈处理买卖前,亦千叮万嘱她要给予陈折扣。

陈担心风险 冯接手成买家

冯续指,介绍陈购买涉案雍景台单位后,因陈曾向他表示“一次过要买三间咁多呀”,认为她或担心生意风险,他遂接手成为雍景台买家,亦著Maggie处理好相关文件,相信Maggie在文件上改好买家名字,而因为熟客关系,故在该物业买卖上亦有佣金折扣。

冯表示,由于陈已出支票付该单位的临时订金,冯向她称下次见面时会还给她,而陈以610万购买半山翡翠园后,放盘价已即升至730万,可赚取达120万。冯购买雍景台时,陈因很感谢他一直帮忙处理投资,故想“分钱”予他,由于对分后冯可得约60万,陈向他表示“当set off咗”。

案件编号:DCCC761/2018

被告冯永业被指在多个涉及女被告陈婉玉的直升机申请上,作出优惠陈公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