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胡红玉:修例不能过急 宜就台湾杀人案作一次性移交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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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任两届行政会议成员的胡红玉接受《南华早报》访问时指出,政府不应就修订《逃犯条例》操之过急,强调社会要以平静且理性态度去解决问题。她又建议,政府应先就台湾杀人案事件,与台湾就疑犯达成一次性的移交协议。

胡红玉接受《南华早报》访问时指出,政府不应就修订《逃犯条例》操之过急,强调社会要以平静且理性态度去解决问题。(资料图片)

竞委会主席胡红玉以个人身份接受《南华早报》访问,她认为修订《逃犯条例》前,政府必须要进行更深入的公众咨询,使各方都能冷静下来、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她又说,当中有部份问题可以解决,但社会必须平静及理性的态度作讨论,又直言:“我希望不要急于通过草案,因为这会令社会陷入重大争议中。”

外国商业机构曾表示担忧

对于政府有意修订《逃犯条例》,她称过去曾收到不少本地及外国的商业机构,表示关注及担忧修例,又称会破坏司法独立。

她强调,自己并非有意批评内地的司法机构,但她承认,内地的法律系统及行政区域与本港不同,起草法律时更出现潜在的模糊性,故修订《逃犯条例》已引起外国关注。

成功修例或面临法院挑战

她又说,根据本地法律及国际协议,香港政府有义务向公民提供引渡。一旦成功修例,若疑犯可移交到内地或与香港法律制度不同的地方时,届时或会面临法院的挑战。

她认为,为了解决问题,政府可考虑增加大众对引渡的信心,或履行对囚犯的人权义务,包括允许在内地内地定罪的罪犯于本港服刑、被囚的港人能被探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