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公司被裁违竞争条例 胡红玉:仅冰山一角 案例能订出明确指引
本港于2015年底实施《竞争法》,由竞争事务委员会规管反市场竞争行为。竞委会2017年首度入禀控告涉及5间有份竞投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伺服器服务的资讯科技公司,涉嫌围标以协助其中一间公司以最低价赢得标书;同年再控装修公司瓜分观塘安达邨市场案,涉合谋定价。竞争事务审裁处今同时颁下判词,两案共15间相关公司中,裁定14间公司均违反《竞争条例》。
竞委会主席胡红玉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裁判亦有助厘清《条例》中的相关条文,及基本原则,期望立下案例后,为整个商界及市民提供清晰的指引去跟随。对于其中一间公司未有被定罪,胡强调该公司非为主谋,强调判决可为委员为之后所调查的案例带来更明确指引。
竞委会主席胡红玉表示,尊重法庭裁决,今日所颁下的裁判亦有助厘清《条例》中的相关条文,及基本原则,期望立下案例后,为整个商界及市民提供清晰的指引去跟随。对于中一间被告公司未有被定罪,胡强调有关公司非为主谋,但可为委员日后所调查的案例带来更明确指引,而案例亦对日后委员会的调查工作以及提案时有更明显指引及协调作用,亦更能了解到法例当中的基本原则指示,作日后的准备及教育作用。
只属冰山一角
她说,这两宗合谋案件在行内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两宗案件所涉及的行业,即资讯科技及建造业,是竞委会接获最多投诉的其中两个行业。审裁处今天作出的判决,为企业发出强烈的讯息,确定合谋是明显违法的行为,就竞争法所要求的行为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她指出,《竞争法》推出至今,一共收到3600宗投诉及查询,当中6成涉及“第一行为守则”,现时竞委会仍有一宗案件仍在等待审讯,相信今日的裁决对调查有重大帮助。
她又指,该两宗案件均来自公众的投诉,显示了市民大众对《条例》的认识日益增加,同时亦反映出举报的重要性,期望各界保持警觉,向竞委会举报怀疑个案。竞委会高级行政总监毕仲明则说,对于余下一间科技公司未有定罪,竞委员会研究判词,现时提及会否上诉则言之过早。
截止2019年5月,在竞委会评估及调查的个案中,涉及最多宗数的行业包括建筑及基建、食品及杂货、资讯科技专业及技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以及运输、物流及储存五个行业。
竞委会又指,就今日裁决所定罪的14所公司,受影响的市民可向其提出民事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