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向梁振英掷三文治案 律政司求终极上诉 吴指控方技不如人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向时任特首梁振英方向掷“臭鱼三文台”,原被裁定袭击罪成,被判囚3星期,但上诉得直脱罪,律政司不服,要求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今(24日)在高院要求批准再上诉时,上诉法官提到的一些观点,并未有机会让控方解释,惟吴却指控方举证不足,给10次机会都无补于事,更指控方是技不如人。法官押后裁决。
梁闪避成功击中在旁警员
吴文远原被控于2016年9月4日,在半山高主教书院袭击署理总督察刘泳钧,案发当天是立法会选举日,时任特首梁振英投毕完离开时,吴向其方向掷三文治,梁闪避成功,三文治意外击中后面的刘。
官指刘未有忧虑被袭
高院法官邱智立早前在判词指,刘在涉案影片中从容前行,只稍为郁动双手,看不到刘有半点忧虑被袭击。假若三文治根本不会击中刘,而他是基于自然反应,或受训练下伸手“挡格”,这不构成普通袭击罪,因此裁定吴文远上诉得直。
未有机会解释法官看法
律政师的代表要求高院批准作终极上诉,并称无论在原审或上诉时,控辩双方未有就邱提的理据作解释。邱官亦没有透露他正在考虑这因素,控辩双方均没有机会就作回应,控方因而蒙受不利,由于案件涉广泛重要性,要求上诉至终院。
吴指现法官说法是提醒了控方
吴却指律政司因举证不足在先,不可归咎在法庭的智慧和经验,事源于控方在证供层面有先天缺陷,再给10次机会他们回应也无补于事。吴又补充,控方未能成功举证,法官现提醒控方,若准控方再解释,亦有欠公允,直指控方是技不如人、棋差一著,认为控方并无合理争辩之处。
案件编号:HCMA5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