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向梁振英掟三文治上诉得直 律政司指严重不公上诉终院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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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被指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向时任特首梁振英掷“臭鱼三文治”。梁避开,其身后的署理总督察“中招”。吴在原审时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并遭判囚3周。吴于本月初上诉得直,定罪及判刑均获撤销。而律政司经考虑后,认为上诉裁决涉严重不公,决定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

吴文远2019年3月在向梁振英方向掟三文治案上诉得直,他称十分高兴,直言:“好耐未见过咁正常既裁决,仲shock紧。”(朱棨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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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涉严重不公

律政司指在详细研究判案书和主控官报告后,决定以裁决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以及有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为由,提出上诉。

高院法院早前在判词中指,署理总督察案发时或只是自然地或受训练驱使,伸手去“挡格”三文治。若他知道三文治不会击中他,亦不忧虑被袭击,但主动地伸手去“挡格”,这不构成普通袭击。

法官质疑律政司避传召梁振英

法官又在判词指,案中有充份证据证明吴有意图袭击梁振英。对于控方不直接控告吴文远普通袭击梁振英,而选择署理总督察作为受袭击者,法官明言大惑不解。法官指如果因为梁当时是特首,检控当局为了要避免传召他作为控方证人而作出这样的选择,那检控当局就是因为一个人的原故,或要迁就一个人而作出表面看来不合常理的检控决定。这做法明显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的。但法官亦明言,不知道当中的真正原因,亦不会作出揣测。

案件编号:HCMA5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