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初获荐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岑耀信勋爵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撰文: 邝晓斌
出版:更新: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2日)宣布,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两项任命推荐,包括:岑耀信勋爵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以及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潘兆初法官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立法会同意后,行政长官将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潘兆初法官获推荐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资料图片)

根据司法机构资料,潘兆初法官现年57岁,1986年在香港获得大律师资格。他在1993年加入司法机构担任裁判官前,从事私人执业;1999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2006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并于2015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林郑月娥表示,潘兆初法官是一位具高度才能的法官,为官持正不阿,在司法机构及法律界均深得敬重。潘兆初法官处理民事和刑事上诉的经验均甚为丰富,亦具备丰富的行政经验。潘兆初法官表示,对于推荐深感荣幸,如获委任将会竭尽所能,履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职责。

另外,岑耀信勋爵(Jonathan Sumption)由2012年1月起出任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直至2018年12月卸任。根据资料,岑耀信勋爵于1975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内殿律师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86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2012年1月,岑耀信勋爵以大律师身分获直接委任为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于去年12月年届法定退休年龄后正式退任。

林郑月娥说,岑耀信勋爵获任命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15位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及加拿大的法官。她认为,这些非常任法官加入终审法院彰显香港的司法独立。

林郑月娥表示,非常任法官加入终审法院彰显香港的司法独立。(资料图片)

非常任法官的人数上限为30名,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5名法官组成,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自1997年7月1日以来,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情况,终审法院在审理实质上诉案件时,均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选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