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强奸女神案 被告自命好劲有人跟 问事主:可否畀我执一剂
疑有黑社会背景的男子涉奸女神案续审,控方下午传召女事主X上庭作供,她指被告曾向自己表示,因遭她请“食柠檬”而觉得好无尊严。被告又自言他“条件唔差、好劲、有背景、有人跟”,不相信女事主对他没有感觉。然而一再遭女事主拒绝后,被告说:“无论如何你都要畀我执一剂架啦!”之后便遭被告强行扯下内裤及强奸。
报称无业的被告曾友狄,29岁,否认刑事恐吓、声称是三合会社团的成员及强奸等3项控罪。
表明想发展男女关系
女事主X在屏风后作供时指,她在2016年在一间机舖认识一名绰号“广少”的男子,在他介绍下结识绰号“吉利仔”的被告。二人交换联络方式后,被告曾数次相邀X出外,但X一直称工作繁忙而没有应约或失约,有时候亦没有回复被告的短讯,令被告感到不满;X又指被告曾表露希望与X发展男女关系,但又一直被她拒绝。
指事主令被告好无尊严
直到2018年1月1日,X相约朋友到夜店倒数庆祝,其后回到朋友位于宝琳邨的住处聚会。此时X收到被告的短讯,要求与X见面,并威胁X道:“信唔信贴你街招?你今次飞机就死全家!无女咁对我嘅!你令我好无尊严! ”X指当时她害怕被告会对她和她的家人不利,当时“无谂咁多”,只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故答应与他在宝琳见面,其后又跟从被告登上的士前往荃湾康乐宾馆。X又称如非受到被告威胁,她绝不会与被告见面。
不信事主没有感觉
X续称,当她与被告一同到达康乐宾馆后,发现“广少”和被告的另一朋友“贤仔”亦在场,他们把X带到已准备好的房间内,其后“广少”离开现场,独留二人在房内。被告随即质问为何X一直不理会他、不给予他机会,令他“无尊严、无面”,“从来无女咁样对我”。X坚称不喜欢被告,被告情绪开始激动,又说他自己“条件唔差、好劲、有背景,有人跟”不相信X对她没有感觉。
直问:可否畀我执一剂
被告进而对X说:“你可唔可以畀我执剂?”X激动的表示:“绝对唔可能”、“宁愿死都唔会俾你”。被告再对X说:“无论如何你都要畀我执一剂架啦!”,然后就试图强行扯下X连身裙下的打底裤和内裤。X指她当时曾奋力反抗,但仍无法阻止被告将她的内裤扯下,她亦只能缩在床边一角。被告并将X的内裤带离房间。
落街或被影光猪
X称,此时“广少”步进房内,并劝告她就范:“点解唔俾佢(吉利仔)搅,畀佢咪几好啰,吉利仔开心就好,仲有五百蚊收添。”他又说:“何乐而不为?佢又开心你又开心。”又威胁X说:“你点都要同佢做架啦,佢唔开心就唔好啦,一系你同佢做,一系就同我地一齐做”、“你唔好走啊,落到去话唔定会畀人影你光猪架。”惟X依然坚持不就范。
“广少”传讯:佢肯㖞
其后,“广少”忽然以语音讯息通知被告指“佢肯㖞”,被告立即回复道:“好,即刻上嚟。”“广少”随即离开房间,而被告就回到房间,关掉电灯并脱下牛仔裤,并用力试图用双手扯开X的大腿。X指她虽然用尽方法试图推开被告和夹紧大腿,但被告仍强行将她强奸,并最终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她性交。事后,被告到洗手间清洁,并撇下X独自离开现场。
不想被人知被奸未即时报警
X指,当时她就感到十分不忿和不服气,她一人走到隔壁的另一间时钟酒店房间内哭泣,直到冷静下来后才致电朋友“公主”寻求帮忙,并将事情和盘托出。至于为何未有通知家人和警方,X则指她当时并不想任何人知道自己被强奸一事。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 2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