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15岁女儿为妻行房 工人认强奸囚34月 女原谅父反迁怒社工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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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于去年喝醉返家,误把当时15岁的女儿当成妻子,并与对方性交。惟性交期间,才发现原来是女儿才停止,并在单位内继续自渎。母亲获知事件后不知所措,向社工求助,令事件东窗事发。建筑工人今(1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强奸罪,女儿亦为父亲亲撰求情信,表明已原谅父亲,又迁怒警方和社工,法官考虑案情特殊,判工人监禁2年10个月,又指他酒醉是咎由自取。
现年59岁的被告,承认于去年3月22日在某单位强奸事主X。
女儿求情已原让父亲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在案中未有利用他父亲的身份,只是在鲁莽下犯案。辩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X的求情信。X在信中指已原谅被告,并仍然信任父亲。
官指被告酒醉咎由自取
法官判刑时指引述X的创伤报告,透露X不但迁怒警方和社工,同时她对被告被捕和家庭遭摧毁感内疚。而心理报告指,被告重犯的机会低。法官续指,被告醉酒是咎由自取,但接纳他有真诚悔意,判刑时亦考虑本案的案情特殊。
被女儿推开即停止
案情指,X在单位睡觉时,满身酒气的被告突然返到家中,并和X讲及他看医生的状况。X认为被告误会她是被告妻子,因被告会向妻子谈及此事。
X之后转身面向墙,惟被告从背后摸她的右胸数分钟,之后又以手指插入X的私处,并以阳具磨擦X的屁股,惟她不肯定被告的阳具是否有进入其私处,X曾推开被告,对方便停止。
指女儿盖上毯面向壁
X在睡醒后质问被告,被告称误以为X是妻子,才与对方性交。X之后把事件告知母亲,母亲向社工求助,事件因此报警,而被告于案发翌日被捕。
被告在录影会面中称,案发时单位未有开灯,加上X盖上了毛毯面向墙壁,因此不知道对方是女儿。至X在中途发出声音,他发现对方竟是女儿,便立即停止。被告继而自渎,直至射精。
案件编号:HCCC28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