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强奸非礼10岁女儿罪成 揭曾趁儿子如厕 上床非礼智障媳妇
六旬汉涉多番强奸和非礼就读小学的亲女,他否认强奸等多罪受审。陪审团经约4小时退庭商议,今(12日)在高等法院裁定六旬汉1项强奸和5项非礼罪成,他遭即时收押候判。庭上更揭露六旬汉非首次性侵亲人,他多年前亦曾涉非礼罪而遭判囚。据悉,该案的事主为六旬汉儿子的智障媳妇。他趁儿子上厕所上床摸媳妇的胸,更在对方肚上射精。
控方今在裁决后透露,现年63岁的被告曾任木匠,自2004年起领取综缓,他过往亦有1项非礼案底,被告于2014年被判囚10个月。控方庭上未有透露案情,根据资料,该案的事主正是被告的媳妇。
被告儿子及媳妇皆智障人士
被告今被裁罪成指他强奸及非礼他与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儿,而他早前干犯的非礼案,则涉及第一任妻子的家庭。被告与首任妻子育有一名中度智障的儿子,该儿子的妻子亦是智障人士。
趁儿子如厕 上床非礼媳妇
被告于2013年5月,被告到儿子和媳妇的住所,当时两人正在睡觉。被告趁儿子起身往如厕时,即上床躺在媳妇身旁,并伸手摸她的胸。媳妇当时继续玩手提电话未有反抗,被告最终在媳妇肚上射精,事后亦有为媳妇清洁媳腹部,其子目睹部分非礼过程。媳妇数天后把事件告知她的母亲,事件报警。
被告照顾儿子又占其妻便宜
法官在该案判刑时透露,被告和第一任妻子育有三名子女。两人在1997年离婚,第一任妻子带走另外两名子女,被告独力照顾智障的儿子。被告之后再婚,第二任妻子(即强奸案事主的母亲)随后来港定居。被告儿子曾任清洁工人,但进行脑部手术后,说话能力受影响和左耳失聋,因此失业,依靠伤残津贴。
被告替他保管金钱,甚至补贴他生活。法官指该案讽刺和令人伤感,指被告好好照顾儿子,甚至媳妇,同时又占媳妇“便宜”。
今被裁强奸年仅10岁女儿罪成
至于现时的强奸案,被告原被控5项强奸罪和5项属交替控罪的乱伦罪。根据事主早前作供,她于2009至2011年间和胞弟、被告在客厅入睡时,多次遭被告强奸。而陪审团今裁定发生于2010年3月的强奸罪罪成,当时事主10岁,而其他的强奸和乱伦罪不成立,但属交替控罪的4项非礼罪则罪成。
亦有一非礼罪成
被告又控于2006年至2011年间,两次迫事主替他手淫,但陪审团只裁定其中1项非礼罪成,另1项非礼罪脱。
法官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以及事主的创伤报告,把判刑押后至3月11日。
案件编号:HCCC3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