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入境主任伴侣未享福利提上诉 指保护传统婚姻非理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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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与同性伴侣在新西兰注册结婚,惟公务员事务局拒让其夫享配有公务员配偶福利,税局亦拒两人合并报税。上诉庭早前裁定公务员事务局胜诉,梁不服提出终极上诉,案件今(7日)在终审法院审理。梁强调政府的做法没有合理由支持,认为即使本港法律要保护传统异性婚姻,也不应拒向同性怑侣提供配偶福利方面。
上诉庭裁梁两项申请均败诉
上诉人为梁镇罡,答辩人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和税务局局长。梁在高院一度在公务员配偶可享福利胜讼,但合并报税则败诉。上诉庭去年裁定梁在两个申请均败诉,令他得而复失。
争议是否应考虑道德观念
而上诉庭早前批出本案上诉的争议,包括对同性婚姻与传统异性婚姻不同对待,跟保护传统异性婚姻此目的有没有理性的联系?给予两者不同待遇,是否有合理理由支持?在决定不同对待是否合理及合乎比例时,又应否考虑现时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等。
保护传统婚姻非理由
梁的律师陈词指,梁和其伴侣Scott Paul Adams于2014年在新西兰结婚,虽然两人的婚姻在港没有效力,但在港应可享异性夫妇被相同对待。
律师又指,即使本港法律要保护传统异性婚姻,惟不应拒向同性伴侣提供配偶福利,亦不应拒让他们合并报税。而政府对同性伴侣赋予不同待遇,并无合理理由支持。因此,对待同性婚姻与传统异性婚姻不同,跟保护传统异性婚姻没有理性的联系。
案件编号:FACV 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