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牧师欲为同性伴侣主持婚礼 求法庭裁此举在港不违法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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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曾在港为多对同性恋情侣作“结盟圣礼”的牧师,前年曾因涉未授权主持婚礼被警方拘捕,最终未有被检控。去年有信众要求他主持同性婚礼的仪式,牧师主动去信征询律政司意见,却一直未获回复。牧师今(3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裁定教会牧师为同性伴侣在港进行该等仪式,并不触犯《婚姻条例》。

申请人 Marietta S BALAORO入禀求司法覆核,宣称在港主持同性恋者的契结仪式并不违法。(资料图片)

申请人 Marietta S BALAORO,他是香港LGBTS 基督教会的牧师;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

申请人的教会接受同性性关系

入禀状透露, 申请人为一名未进行手术的夸性别男性,他于2013年成为菲律宾LGBTS Christian Church(下称LGBTS )的牧师,在港进行教会工作期间,他多在上环苏杭街一工作室服务信众。LGBTS接受同性的性关系,为免在港被检控,LGBTS不会进行婚姻圣礼(Holy Matrimony),而进行结盟圣礼(Holy Union rites)仪式。

申请人指出,婚姻圣礼的仪式包括互许盟誓、交换戒指;而结盟圣礼的仪式则类似礼拜仪式,包括读圣经和唱圣诗,结婚人士亦会交换戒指。

曾在港举行13次同性结盟圣礼

申请人在港曾主持逾13次同性伴侣的结盟圣礼。他于2017年8月24日因涉嫌未经授权而主持婚礼被警方拘捕,之后一直获准保释,至同年12月13日获告知不会被起诉。

有信众求进行同性婚姻圣礼

至2018年1月,有夸性别的信众希望申请人能根据LGBTS的婚姻圣礼为他们举行仪式。申请人其实于2016年曾为该信众进行结盟圣礼仪式,但该信众仍希望进行宗教的婚礼。

由于申请人曾被捕和被调查,他和信众都担心不能进行该同性婚礼。申请人去年5月三度去信律政司,查问进行同性宗教婚礼会否违反《婚姻条例》,而申请人会否因此被控。律政司一直未有明确回复。

进行同性婚礼并无违反《婚姻条例》

申请人认为,他为同性伴侣进行婚姻圣礼和结盟圣礼,并不违反《婚姻条例》,因为该等仪式并不符合条例所指的“基督教婚礼或相等的世俗婚礼”(Christian marriage or the civil equivalent of a Christian marriage) 。

禁同性婚姻属性倾向歧视

申请人又指,若《婚姻条例》禁止任何牧师为同性伴侣主持宗教的婚姻仪式,便属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中对宗教自由的保障;若限制婚姻仪式的对象只能异性恋伴侣,并禁止同性恋伴进行仪式,亦涉性倾向歧视,更有违宪之嫌。

案件编号:HACL11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