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罪行】女性亦可犯偷拍裙底罪?张达明:性罪行无分男女
撰文: 袁澍
出版:更新:
法律改革委员会本周二(4月30日)发表报告书,建议制定“窥淫罪”及一项“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法改会性罪行检讨小组成员张达明出席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时表示,今次建议订立的两项罪行在男女上没有分别,女性未经同意拍摄男性“裤罅底”亦可归入“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
张达明在节目中解释,坊间所提“偷拍裙底罪”一词,只是为了方便公众理解。该项建议订立的罪行是参考英格兰《2003年性罪行法令》的内容,偷拍范围包括所有衣服下面的部分,包括短裤、男性会穿的苏格兰裙。该项罪行不分男女,他举例,若女性偷拍男性“裤罅底”,一样包含在内。
女性喂哺母乳时被偷拍纳入规管?
此次建议订立的“窥淫罪”亦引起公众关注,特别是如何定义私人地方这个概念。同样出席节目的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举例,若女性在用餐期间,躲在屏风后面哺乳婴儿时遭到拍摄,拍摄者是否干犯罪行?
张达明解释,法庭会根据一般常识去判定场所,是否属于合理期望、有保护隐私的需要,他相信,若拍摄者是为了满足性目的,此类行为应当包含在“窥淫罪”之内。
节目期间,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亦致电提问,关注针对女性胸部之偷拍行为(俗称“高炒胸部”)未包含在“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中。张达明回应,尽管“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的范围尚未包含到“高炒胸部”,但目前两项罪行立法属于特事特办,应先解决最迫切的问题。
的士内偷拍被指存灰色地带
张达明同时补充,的士上的行为被拍摄或偷窥存在灰色地带,担心法例定义太阔会误中副车,但建议针对的士附例,明确规管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