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明:法改会将就“窥淫罪”提交报告 涉性满足目的属犯法
终审法院于本月4日就协和小学教师泄露试题一案,裁定4名被告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不成立;同时确立该罪的终极诠释。不诚实取用电脑控罪并不适用于取用自己的电脑犯案,判决影响深远,意味律政司不可再将此例用作“万能key”。法改会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成员张达明出席电视节目《城市论坛》时表示,“窥淫罪”咨询已完结,未来将就“窥淫罪”向政府提交报告,法例主要参考英国性罪行法例第67条,若涉及满足性欲望则为犯法。
张达明于节目坦言,现时的确看不到有法律保障私人地方发生的偷拍行为,是法律漏洞,承认责任在于法改会身上。他续指,法改会于去年5月已发表咨询文件,建议针对偷窥行为订立“窥淫罪”,指任何人若为性满足的目的,偷窥或偷拍他人如厕、沐浴或更衣等私密活动,即属犯罪。惟他指传媒如狗仔队等,若其拍摄行为并不包含性满足的目的,将可获条例豁免。
葛珮帆:政府不应再等法改会提交报告才就“窥淫罪”立法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现时每年平均有多达300多宗偷拍个案,当中有超过100宗个案于港铁车站及车厢内发生。她认为法改会就订立“窥淫罪”的建议已经十分明确,政府不应再等法改会提交报告,才就“窥淫罪”立法。葛珮帆又指,过去不诚实取用电脑控罪的判罚并不重,建议将偷拍行为列入性罪行中,以加强阻吓力。
而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则批评过去不诚实取用电脑控罪的条例一直被滥用,成为“万能key”是均不合符道德和法律。他续指政府就“窥淫罪”立法理应没有争议性,现法例出现真空期,已向政府作出质询。
同时建议业界,若发现偷拍影片,应以最快速度移除相关相片及影片,并加强公众教育。
风雨兰总干事建议将“窥淫罪”定为特定罪行
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直言现时在私人地方的偷拍和偷窥行为等是“无王管”,她又指现时16岁或以下的偷拍受害者,绝大部份与其加害者同住,现时无法可告,变相是置青少年于危险中。王秀容促政府加快进度,建议将“窥淫罪”定为特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