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教朋友骗多类保险 官指有预谋兼多次犯案 判囚11月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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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涉嫌教唆当散工的友人,讹称旅游失物、家居有损失等,多次向保险公司索偿,被控共11项串谋诈骗、欺诈及企图欺诈罪。裁判官今(30日)指他利用保险公司不会深入调查申索个案而多次犯案,且他负责计划细节刑责较其同党重,判囚11个月,并须向保险公司全数赔偿近1.5万元。

被告詹广信欲当控方证人遭控方拒绝。(冯家淇摄)

36岁警员詹广信,被控11项罪名,即2项串谋诈骗罪、2项欺诈罪及及7项企图欺诈罪。

被告表示羁留期间写了一封求情信,指父亲身体欠佳,望可早日回家并改过自新,又称可即时归还骗款。

看准保险公司不作深入调查

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指被告有预谋、有计划、有同党,多次犯案。他续指,保险公司为加快处理申索及减低经营成本,不会深入调查申索个案,被告却利用这点欺诈。他谓被告计划细节,角色比同党重。官以监禁21周作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曾表示可转为控方证人及愿全额赔偿,最终判囚11个月,及下令要他向保险公司赔偿近1.5万元。

另一被告入狱8星期

案情指,被告与好友曾宪杨于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期间讹称遭受财物损失,骗取大新保险有限公司合共港币约4.2万元赔偿。两人又于2017年1月至9月间,向安盛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有限公司讹称遭受财物损失,企图诱使上述公司支付约2.5万港元赔偿。曾另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与被告共同诈骗安盛赔偿2万元。曾宪杨早前承认串谋欺诈等9项控罪,被判入狱8星期。

案件编号:ESCC34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