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张家辉涉偷32元货 辩称惹官非致情绪问题 闲逛要妻提回家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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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长涉嫌在深水埗特卖店偷32元的货品案续审,被告今(25日)出庭自辩,并称因数年前就另一事件惹官非,之后出现情绪问题,难以入睡、体重骤降,故常强迫自己跑步,有时在间闲逛亦要妻子致电提醒才识回家。案发当天,他形容在店时脑入面一片空白,不解为何会拿走货品,他强调没盗窃意图。裁判官将于明日裁决。

被告张家辉自辩称2015年因惹上官非,之后出现情绪问题。(林乐儿摄)

现停职的警长张家辉(51岁),被控于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华街福仁商场的电子特卖城内,偷走一个价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块价值5元的行李牌、一盏价值15元的LED灯和一包价值3元的眼镜防滑贴。

2015年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停职

被告2015年10月因涉违嫌犯公职人员失当罪被捕并开始遭停职,最终于2018年10月被判无罪。他谓,这3年间承受巨大压力,致难以入睡、体重骤降。被问如何打发时间,他回应会迫自己跑步及四处闲逛,又说:“有时太太打畀我先识返屋企。”被告续指,这单官司压力更大,发生此案后始求医。

不知袋内有未付款货品

被告称被店员截停前,他不知道他的环保袋中有未付款的货品,随对方折返店内付钱期间,惊觉裤袋尚有未付款的眼镜防滑贴,不知所措之下才将防滑贴扔到地上。被告强调没有意图偷走该4件货物,表示案发当日其实不需购置什么,不知为何会取了那些产品并买了另2件货物,形容当时“脑入面一片空白”。

感惊慌扔掉裤袋内防滑贴

被告接受辩方盘问时,同意闭路电视片段可见他细心拣选货品,惟他不同意过程中清楚自己所为,亦不同意是有意识地选购及盗取货品。辩方质疑,既然店员表示可付款了事,何解要扔掉防滑贴。被告重申当时感到惊慌,不同意为掩饰罪行而作此举。

妻指被告八号风球都去跑

被告妻子周秉芬(音译)供称,被告自2015年被捕便经常哭泣、自责及心不在焉,又强迫自己跑步,甚至连“8号风球都去”。她后来劝了丈夫一年,对方才愿见精神科医生。

辩方结案陈词强调案件重点是被告有无盗窃意图,指控方无直接证据,只从被告的行为推断。他续说此案案情简单,精神科医生证明被告因之前的官司患情绪病,辩方称他当时意识不清晰。他又谓,被告没有如店员所指般行为闪缩或留意店员,且如被告若要偷窃便应会躲避镜头。

‪案件编号:WKCC388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