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教好友骗保险 想转当控方证人遭拒 官称作赔偿或能减刑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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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涉嫌教唆一名当散工的老友,常讹称旅游失物,或家居有损失等,多次向保险公司索偿。原于今早(1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警员早前表明愿意出庭指证次被告,但控方拒绝他转为污点证人,因他是整件案件的策划人,加上他的同党已于上周认罪,裁判官著警员若能筹得约1.5万元作偿还或能减刑,把案押后至4月16日判刑。
当差却教好友骗财
被告詹广信,36岁,报称警员,被控11项串谋诈骗罪。案情指,詹广信案发时是驻守大埔警署的警员,他自2014年起,多次以个人名义,或与相识20年的好友曾宪杨,向保险公司作虚假索偿,以赚取保险金,为能骗取保险,詹曾割破背包装成失窃证据,他亦有为曾填写申报表格及寄出申请,曾有时只是负责签名,詹会分取三分一骗来的保金。
控方指为策划人不宜当证人
詹早前表明愿意出庭指证次被告曾宪杨,但控方拒绝他转为污点证人,因他是整件案件的策划人,认为他不适合指证曾。加上曾已于上周认罪,并于今月18日判刑。
官指能赔偿或能减刑
詹今递上两封求情信,指其父亲中风,没有自理能力,需要定期覆诊,只有六十多岁的母亲照顾其父。詹续指,家中有严重经济问题,希望改过自新,照顾家人。裁判官指詹需于两日内筹得14909.81元,或有机会成为求情因素,但强调不一定会减刑。
案件编号:ESCC34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