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廉政风云》改编跨境杀人案 惟不适用于陈案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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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学生的陈同佳,去年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旅游期间,涉嫌在台把女友杀掉后,再偷走潘的财物,陈被捕时直认杀了潘,惟杀人过程并不属香港的司法执法管辖区,即使陈作过招认,因港台并无签订任何引导条款,无法引渡陈至台受审,律政司亦无能为力。陈今被判入狱29月,料将于今年10月获释,即港府仍有时间处理《逃犯条例》的条定草案。
事实上,杀人过程在那发生,故然重要,计谋在那而起,也可成关键,过往亦曾在新加坡发生的谋杀,结果在香港审理,涉案被告最终亦被囚终身,事件更改编成电影《廉政风云》。惟该案情况在陈同佳案上却派不上用场。

《廉政风云》改编自90年代轰动一时的“徐道仁案”。(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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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私烟案证人突然失踪

若数到港人在境外犯谋杀,最终在港绳之于法的案例,必须提及1995年的徐道仁被杀案。当年廉署调查一宗涉款达85亿元的私烟巨案,案件的唯一及关键证人徐道仁,是烟草供应商瀚国公司的董事,早已移居新加坡,他本已答应廉署,会回港顶证数名被告包括前海关关员田秀光,及其他涉及私烟的人士,惟徐开审前却突然在新加坡失踪。

杀人方式似家法处理

廉署未有放弃调查,后来当地警方在新加坡打捞到徐的尸体,并发现其被杀情况特殊,根据警方三合会专家意见,认为似是遭黑社会以家法处理。

警方数年后才拘捕得各名涉嫌与谋杀徐有关的人士缉拿归案,包括后来转成污点证人的张伟明,及疑有份串谋策划这谋杀的男子郑会耀等人士,并控以他们串谋谋杀。

港买凶到新加坡下手

张被裁定串谋谋杀罪成后,转作控方证人指证有份串谋的郑会耀,张作证时爆出他与其他凶手,均是被指派到当地行凶,他们曾把浸有哥罗芳的布放入徐的口,再在徐身上绑上分别为6块、5块及4块的3组铅块,再将除放入3层尼龙袋抛入大海。

虽然该谋杀过程在境外发生,但廉署掌握到杀手在港计划谋杀徐道仁的证据,并成功将多名杀手绳之于法,张及郑最终均被裁定串谋谋杀罪成,并被判囚终身。这案最近更经改编并拍成电影《廉政风云》。

被告陈同佳认4项洗黑钱罪,被判入狱29月。(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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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曾想将陈的通讯记录呈堂

律政司在陈同佳案中,亦曾尽最后尝试,欲将陈与潘二人出发前的通讯记录呈堂,据悉,内容或能显示陈出发已有计划,惟最终遭法官拒绝。且根据案情,陈警诫下称当晚与潘吵架,潘指腹中骨肉属前男友,陈期间把潘杀死,控方无证据证明陈在港已串谋犯案,故最终亦无法像徐道仁案中以串谋谋杀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