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侍应认掟砖被判囚 指原审量刑起点高准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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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的侍应于2016年的旺角骚乱中,向警方掟砖。他去年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被判囚2年10月。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诉,今(16日)处理其上诉许可申请。上诉人一方指,原审法官以判囚5年为量刑起点属过高,案情中未有放火的情节,但另一宗暴动案有烧毁的士的情节,量刑起点同为5年。法官认同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因此批出申请。
上诉人为邓浩贤,27岁。他已承认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山东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上诉人今陈词指,原审法官在判刑时提及另一宗暴动案,该案被告杨家伦在案中参与烧毁的士,在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和纵火两罪罪成。上诉人一方认为,本案的案情未有提及放火,本案不及杨案严重。上诉人认为,原审法官以5年为量刑起点属过高,认为应以4年起点。
律政司回应指,原审法官已因邓有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等因素,而给予减刑6个月,不认为判刑过重。
法官则指,杨家伦案较本案严重,原审法官的量刑起点是否过高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因此批出许可。
案件编号:CACC11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