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失“万能”功效 受影响案件或须改控或甚撤控
协和小学入学叩门试题外泄案,控方以不诚实取用电脑检控4名被告,最终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终审法院今日(4日)颁下判词,终极诠释该条文不涵盖使用自已电脑的情况。律政司因应今次上诉,早前已押后13宗以该控罪作检控的案件,现会检视是否继续用该控罪。有熟识这法例的大律师明言,律政司或要因应今次判词,考虑更改控罪甚至撤控受影响的案件。至于以往被控这罪而入罪的人,是否能因这判词而获翻案机会,要视乎情况,因为法庭批准逾期上诉十分“罕有”。有立法会议员则促请政府尽快针对电脑科技,重新检视法例。
视乎犯罪元素及证据 仍有得告
律政司在今次上诉中,亦指出有五种案件行为,都曾援引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包括“发送包含虚假信息的电子邮件”、“使用电脑在互联网上申请信用卡作犯罪计划”、“使用私人电子邮件帐户用复制粘贴将公司电子邮件转发给其他人”等。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田奇睿表示,如日后案件牵涉到上述情况,即使未能继续援引不诚实取用电脑,但只要有充分证据,亦可用其他条文控告,如用自己电脑申请信用卡,而怀有诈骗计划,有其他证据或进一步案情,就会涉及串谋诈骗或诈骗罪等。
不诚实取用电脑 律政司尊重终院裁决 强调对入侵电脑罪行仍有效
裁决揭条文漏洞 律政司需解决
不过,另外两种行为,“使用手机在私人场所拍摄私密相片”及“上传涉及性的视频到互联网”,律政司都是用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控告。虽然目前有游荡罪、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及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可援引处理偷拍行为,但该3条文的控罪元素的限制是均需在公众地方下干犯才适用。若涉及私人地方使用个人手提电话偷拍,则未有特定针对的条文适用。田奇睿不讳言今次裁决已显露,有该方面的法律漏洞,律政司需要进一步解决。
获批准逾时上诉有先例但罕有
就现时暂缓处理的同一控罪案件所受影响,田奇睿表示,律政司按裁决对条文的诠释,在检视同一控罪的案件,会考虑该条文对个别案件是否仍可行,律政司能改用其他罪行提控,亦有机会是要撤控。
至于过往定罪案件的翻案机会,田奇睿指,因法律条文理解问题而获批准逾时上诉有先例,但能获得法庭批准逾时上诉是“罕有”,要视乎案情及理据。如2015年终院厘清洗黑钱罪中所指的“可公诉罪行得益”,是指犯罪所得的金钱,并非用作犯罪的金钱,被告夫妇最终上诉得直,而同案另一名被告亦获准逾时提出上诉而脱洗黑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