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取用电脑 律政司尊重终院裁决 强调对入侵电脑罪行仍有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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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今早就协和小学泄漏试题案,裁定律政司上诉失败,案件争议“不诚实取用电脑”这控罪,是否能触及使用自己的电脑或手机等器材犯案,这案例对多类型案件亦有受影响。律政司今(4日)作回应指,尊重法庭裁决,又指现有13案与须待候本案裁决作处理,同时亦会验视以其他控罪作处理,又强调控罪对入侵电脑罪行仍然有效。
13宗案件须待协和案后处理
律政司发言人称,现时有13宗法庭案件,需待协和小学泄漏试题案件的上诉裁决后,才能作处理。
发言人回应称,律政司尊重终审法院的裁决,认为判决有助澄清相关法例条文和法律观点。律政司会与执法部门紧密联系,以确保其他相关案件得到适当的处理,例如检视是否继续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罪作出检控,或考虑改控其他控罪的可行性。
大部份控罪亦适用于互联网
在考虑每宗案件的过程中,律政司会按实际案情、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相关刑事检控决定。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的法例(例如是盗窃、欺诈等),均适用于互联网。
控罪对入侵电脑仍然有效
《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则针对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对非法入侵电脑及取用他人电脑干犯其他罪行等违法行为,仍然有效。
而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已在今年1月就电脑网络罪行这个课题展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