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强奸读小学女儿罪成 坚称没有做错 被判入狱9年3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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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汉涉多番强奸和非礼就读小学的亲女,更在被捕后称:“等于食野咁,几好食㖞,你会唔会净系食一次丫?”他早前被裁定1项强奸和5项非礼罪成。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引述其心理报告,指他罪成后仍坚称自已未有做错,毫无悔意。法官又痛斥六旬汉放任自己的性欲,视女儿为泄欲对象,罪行可耻,遂判他监禁9年3个月。

现年63岁被告否认5度强奸亲女。(资料图片)

求情指事主身体没有受伤

辩方求情指,现年63岁的被告有两段婚姻。他和前妻育有三名子女,其中一名儿子是弱智人士。被告和前妻因为该名儿子的关系,经常争吵。前妻最终带走其他子女,该名儿子由被告照顾。辩方指被告挂念儿子,将会找家人在他入狱期间代为照顾。

辩方又指,望法官判刑时考虑被告犯案时没有使用武力,事主的身体没有受伤。

放任性欲令性欲膨涨

法官判刑时则指,被告非一时冲动犯案。他肆意放任自己的性欲,令性欲膨涨,又视事主为容易得手、摆布的泄欲对象,对亲情置诸不理,违反父亲的天职和事主对他的信任,行为可耻。而事主在客厅的床褥遭被告侵犯后,曾改为在沙发入睡,或抱著胞弟入睡,惟被告都没有悬崖勒马,执意重复罪行。

女事主成长受严重影响

报告显示,案件对现年18岁的事主的成长等有严重影响,她因此有创伤后遗症和严重忧郁。相反,被告的心理报告却指他自我中心,对本案欠反省和同理心,仍然坚称自己没有做错,未无悔意,但因其年纪而认为他重犯机会低。

此外,被告曾因非礼智障媳妇,于2014年被判10个月。法官指该非礼媳妇案是在本案后发生,因此是次判刑不会考虑。

事主遭强奸时年仅10岁

被告原被控5项强奸罪和5项属交替控罪的乱伦罪。根据事主早前作供,她于2009至2011年间和胞弟、被告在客厅入睡时,多次遭被告以手指拨弄和用舌头舔她的私处,而被告继而将她强奸。被告早前被裁定发生于2010年3月的强奸罪罪成,当时事主10岁,而其他的强奸和乱伦罪不成立,但属交替控罪的4项非礼罪则罪成。

被告又控于2006年至2011年间,两次迫事主替他手淫,但陪审团只裁定其中1项非礼罪成,另1项非礼罪脱。而事主至中学时,才鼓起勇气向老及透露遭侵犯,事件报警。

案件编号:HCCC3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