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刘燕卿离任在即 冀政府加快公开资料法立例
申诉专员刘燕卿明日(29日)将迎来任内最后一个工作日。担任申诉专员五年之久,过去更曾任消委会主席、地产代理监管局委员等多个监管机构公职,她认为任内达成多项目标,包括提出50项主动调查、调解个案大幅上升,以及成功处理多项投诉等。
她加快《公开资料法》立法,并建议可参考《防止贿赂条例》,增加受监管的公营机构,包括港铁。
在任申诉专员五年期间,刘燕卿表示投诉数字仍然居高不下。她直指在处理不少涉及政府部门的投诉上,部门曾提出不同理由,包括部门没有备存资料、需要动用大量人手编制资料,以及以资料涉及第三方的保密条款为由,拒绝披露资料。
即使需大量人手准备 涉公众利益亦“要做”
刘燕卿批评,倘若市民的投诉涉及公众利益,拒绝披露资料并不是开诚布公的做法,又指即使编制资料需大量人手准备,一旦涉及公众利益“就要做”,人手不足并非理由,部门不可能过去多年来均无资料备存。
她续指,政府部门或公营机构,倘若在事情发生前,已知悉事件将涉及公众利益,就应事先删除有关第三方保密的条文,以公众利益为优先。否则,开明问责将变相形同虚设。
现时不根据《公开资料守则》公开资料,并无惩罚机制。法改会去年发表《公开资料》咨询文件,建议将删除、修改、隐藏和阻止资料公开列为罪行;而涉及防务、保安;政府间事务的资料,则有绝对豁免权。
刘燕卿直批法改会的建议保守,她认为法改会应加快推动立法,并参考《防止贿赂条例》,将公营机构的涵盖范围,由现时受监察的26个公营机构,扩展至113个,包括港铁和城规会等。她解释,不少公营机构均涉及公共职能和公帑运用,受监管仍理所当然。
同时,刘燕卿认为,法改会建议对部分事务资料设绝对豁免权的做法并不可取。她指绝对豁免方面应首先考虑有否涉及公众利益,再决定作有限制豁免,而非绝对豁免,否则将阻碍公开资料向前推进。
与赵慧贤交接顺利
下任申诉专员赵慧贤将在下周一(1日)正式上任,刘燕卿透露两人交接顺利,早前已向她交代公署现时的工作情况,认为现时评论其工作结果实在言之尚早,又寄语继任人应秉承公署“公平、公开、无私、无畏”的精神,处理日常工作。
刘燕卿又透露,去年港铁四线故障事故,公署正研究会否就交通协调中心展开主动调查,惟研究结果将由下任专员赵慧贤作出公布。不论研究结果调查与否,署方均会对公众作出正式公布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