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陪审团退庭商议进入第五天 再就非法集结罪作提问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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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旺角发生骚乱中,本民前前发言人梁天琦、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及另外2人就暴动等罪受审一案今(22日)续。陪审团商议已进入第5天,陪审团于早上9时半再就非法集结罪的元素作出提问,法官亦作回应并向陪审团明示,法庭会接受部份控罪的裁决。

陪审团透过“纸仔”问及非法集结罪提及的“鼓励”元素,包括“鼓励”有没有分直接与间接、有没有指向性、对象是否要多于1人,以及暗示言语是否也算是“鼓励”。

需考虑容对现场环境的理解

法官提醒,陪审团需要考虑被告是否意图凭他身在现场,而鼓励他人,及当时其言行是否实际上鼓励了他人,而被鼓励的人不需要多于1人。法官又指示陪审团不需要考虑暗示,直接考虑其言行是否构成鼓励,且该人是否容伟业,并再提醒他们需要考虑整体情况,容伟业为自闭症患者,他对当时环境的掌握及理解是怎样的。

法庭会接受部份控罪的裁决

另外,法官又提到举证责任在于控方,但若果陪审团经考虑后,认为就某些控罪没有合理机会达成裁决,法庭会听取及接受部分控罪的裁决,而则会解除陪审团就不能裁决控罪的职务,但强调是在没有合理机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

本案被告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容伟业(32岁)同被控一项在砵兰街参与暴动的罪行,容伟业另被控煽惑非法集结、非法集结、袭警、参与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暴动的罪行。

案件编号: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