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陪审团商议第二天 透露就“美国队长”三罪陷于胶著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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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旺角发生骚乱中,本民前前发言人梁天琦、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及另外2人,就暴动等罪受审,陪审团继昨天开始退庭商议,今(19日)再续讨论一整天,至傍晚7时许向法庭表示,就容伟业面对的3项项罪,尚未能达至有效裁决,向法庭寻求指示,惟法官表示望陪审团继续商议裁决,但考虑陪审团已商讨一段时间,法官先让陪审团先行休息,明日再续。

高院暴动案的四名被告(由左至右):梁天琦(27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资料图片)

透露容的3罪未达成有效裁决

由4男5组成的陪审团傍晚以“纸仔”通知法庭,并称他们对于容伟业被项的3罪,包括:非法集结、参与亚皆老街及山东街的暴动罪,均未能达至有效裁决,要求寻求法庭指示。法官提醒陪审团要以个人经验、智慧及常识互相讨论,集思广益,按本案证据作出裁决,望陪审团继续商议,又提醒陪审团不用因时间而感到压力。最后决定先把案押后至明天,再让他们商讨。

被告梁天琦(27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均被控同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农历大年初一至二)间,于旺角砵兰街参与暴动。此外,容伟业另外面对6项非法集结、煽惑他人非法集结、暴动及袭警罪,另容亦被控非法集结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结等罪名。

案件编号: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