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电梯非礼女子 反指事主叫玩3P 官称只见嘟嘴吻人裁败诉
两名已婚汉在夜总会消遣离开时遇上醉酒的女子,即回电梯对她大肆非礼,被控后却反指事主提出“玩3P”性交易,两汉被裁定非礼罪成兼被判囚。他们不服裁决,提出上诉。高院法官今(21日)下裁词称,曾仔细研究电梯内的摄像,难相信28秒的电梯旅程能完成上诉人所言的性交易,更指见其中一名上诉人,嘴部唯一的郁动,就只有“嘟”嘴欲强吻女事主的一刻,认为“3P”解说属砌词驳辩,维持定罪原判。
维持定罪但各准减刑
两名上诉人:汪忠宝,安全主任,年约50岁;和许华麟,保险经理,36岁。二人均已婚,并育有子女。两人非礼罪成后,分别被判入狱22及18星期,但官准他们分别减刑至16及12星期。
上诉人与事主在电梯相遇
判词透露,案发于2017年9月6日凌晨1时许,女事主当日步覆不稳地到旺角新兴大厦,打算到4楼的新辉煌卡拉OK夜总会找朋友。两名上诉人当日亦在同一大厦消遗完毕正欲离开。
事主被拉下裙至露股隙
两上诉人乘电梯到地下,遇到女事主想进入时,二人即返回电梯,期间许两次试图强吻事主,事主避开,汪又把手伸入事主的半截裙摸她臀部,令她的裙退下并露出股隙。升降机到达4楼,遇上两名夜总会经理,事主即情绪激动并大叫:“你揸我个波。”惟闭路电视未月见事主曾被摸胸。
辩称电梯内讨论性交易
汪在原审时供称,他和许当天在新辉煌消遗后,在地下遇到事主,他觉事主“好面善”,好像曾在夜总会一同饮酒玩乐。汪和许再入升降机,期间事主建议“玩3P,2000蚊”。汪和许均同意,但许要求“唔戴套”,并愿意增加一千元。许和事主一直谈论“戴唔戴套”,而许曾作势想吻事主,惟事主避开并谓:“有闭路电视唔好,上房先。”
曾被斥:无得免费摸
汪承认曾摸事主的臀部,因为他相信对方容许。惟升降机到达4楼后,事主便冲入夜总会,并喊非礼。而夜总会经理向许称:“我地场啲女,冇得免费俾人摸!”
原审裁判官裁定汪和许各1项非礼罪成,分别判囚22和18星期。
律师指事主口供予盾
两名上诉人的代表大律师早前陈词时,事主的证供前后予盾。惟法官在判词中指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两名上诉人的确做出非礼行为,是铁一般的事实,无可抵赖。而事主在片段中亦多番挣扎,显示她不同意被侵犯。
交易如箭在弦两上诉人竟无追问
法官又指,事主逃出电梯后,两名上诉人立刻不约而同按升降机的表板。法官质疑,若汪原审的说法属实,2名嫖客和事主达成“性交易”协议,事主在“如箭在弦”之际变卦离开,两人却没有半点不满,亦无尾随对方查问。法官认为更似是他们眼见事败,落荒而逃。
录像见“嘟”咀图吻事主
法官续称,汪声称三人在升降机内讨论性交易的说法,全是砌词狡辩、一派胡言。片段显示,两名上诉人在升降机关门,至事主冲出升降机,其嘴巴根本没有郁动。许的嘴唯一郁动就是两度“嘟”嘴试图吻事主。法官指不相信短短28秒的航程,可以完成如此丰富的对话。
官斥上诉人无耻不尊重别人
针对判刑的上诉,法官指两名被告虽没有预谋犯案,但明显是见事主酒醉至缺乏能力保护自已,便见猎心起,色迷迷地对她上下其手,以为可以消遥法外,十分无耻和不尊重别人。尤其是汪,其侵犯事主的猥亵程度,令人发指。惟法官认为判囚16和12星期,已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
案件编号:HCMA24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