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烧阴毛M巾贴面案 少年被告住儿童院态度改变 判感化2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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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被指“争仔”遭情敌及其同党以烧阴毛及M巾贴面等方式凌辱,其中两男一女早前被定罪的被告,今在西九龙法院接受判刑,报告指其中一名男生在儿童院数月后有明显改善,裁判官得悉后都不禁说:“大个仔,开窍啦。”又指他其实都不蠢,轻判二名男被告接受感化两年,而同案的女被告,则被判入更生中心。

天水围童党欺凌案中,1女2男被告被告在西九龙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资料图片)

官劝被告要面对自己过失

三名被告,两男是兄弟,三人均是经审讯后才被定罪。裁判官在判刑时透露,报告指,其中一名男被告的报告指他在儿童院受指导下有正面转变,裁判官又苦口婆心对他说,即使犯错,最重要是面对自己的过失,希望他接受辅导后,回家能成家庭支柱。

著被告不要埋怨父母

官又透露,本案有被告的家长也是“过来人”,故更不想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辙,故提醒他们,若发现子女有偏差行为,要与导师联络,又叫他们对子女是管教,非纵容,又劝三名被告不要埋怨父母。

女事主被凌虐2小时

这1女2男被告,被裁定有意图伤人,及协助及教唆他人有意图伤人罪,指他们于去年7月11日,在天水围天恩邨附近的一个凉亭有意图而伤害女事主X,及协助和教唆他人伤害X,女事主在事件中被人掌掴、毒打、M巾贴面、烟蒂灼手脚、火机烧阴毛,及木凳脚插下体等方式欺凌约两小时。

案件编号:WKCC7000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