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偷步买楼】疑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前调查主任促廉署调查

撰文: 陈宇轩 黄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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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揭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6年前任职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时,涉嫌偷步买楼,赶及承造七成按揭。有廉署前调查主任认为,刘怡翔疑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廉政公署应主动立案调查,正研究向廉署举报。对于过往有不少高官,例如梁锦松及林奋强疑涉利益冲突,有廉署前总调查主任指,不论该官员有否违法,其行为已打击市民合理期望。

高官涉利益冲突事件簿

“2003年”时任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宣布加汽车首次登记税前以79万元购入凌志房车,节省9万元税项,事后却没有申报利益,有避税、以权谋私之嫌,他最后解释是“一时大意”,当时只为买入可安装婴儿椅的私家车,廉署其后立案调查,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起诉,最终决定不提检控,惟在有决定前,梁锦松已提出请辞。
“2012年”时任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政府推两辣招整顿楼市前,连沽2个半山单位,套现近2,000万元,涉嫌偷步卖楼,惟经调查后律政司未有起诉,最终林奋强辞任行会成员。

时任财政司司长梁锦松2003年涉偷步买车,最终下台。(资料图片)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认为,刘怡翔并非一般公务员,而是经常有机会接触到敏感资讯或政府机密的财金高官,即使他瞒报按揭一事发生在6年前,而现时亦已离开金管局,但金管局仍有责任继续追查,政府亦有必要再次检视其品行操守,并向公众交代他是否仍适合继续担任财库局副局长。吴文远称,将详细了解刘怡翔偷步买楼事宜,有需要时或会考虑到廉署举报对方。

自由党青年团主席李梓敬表示,刘怡翔是政治委任的官员,无论他是在任内还是上任前违规漏报,倘有基本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的话,现时都应该考虑为自己的过错负责。李梓敬又促请当局尽快调查事件,并且检讨金管局的申报机制及政治委任官员的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