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战2》“副导”强奸案 辩方指事主曾说:玩女人要付出代价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自称内地当电影副导演的男子,声称为拍《寒战2》而来港期间,借词为网剧选角,涉嫌在酒店强奸保险女经纪案续审。女事主今(7月7日)在高等法院继续接受辩方盘问,律师指事主与被告性交后,曾问被告答应的事何时兑现,被告称回北京会处理,事主即觉被“玩”。后来被告与事主在北角街头相遇,事主更对被告说:“玩女人一定要付出代价。”事主却否认有其事。

被告陈鑫声称在内地从事电影工作。(被告微博图片)

代表被告陈鑫,26岁,的律师在盘问时指,去年11月23日,被告与同龄的女事主X在文华东方酒店房内性交后,事主曾问被告:“答应我的事甚么时候兑现?”被告当时回应,回到北京便会帮她办,事主便说:“你唔系想帮我而系玩我。”事主否认有其事。

律师又指,事主曾在口供中指被告摸她头,又说“明天才让你走,今晚不让你走”等温馨对话,事主承认曾说上述的话,但否认这是亲暱表现。

事主称不知英文字“rape”解强奸

律师续指,事主报警时,只是以英语形容被告“force me to have sex”(强迫我性交),而没有用上rape(强奸)一词,是因为强奸一事从没发生。事主解释她昨日到法庭看到审讯表时,才知道rape指强奸。辩方质疑拥硕士学历的事主,竟不懂强奸这字英文,事主称因平时少用,故忘记了。

事主指被告曾拍下性交过程

事主在律师盘问下,承认当晚曾跪下为被告口交,又认与被告在床上、书桌及窗边性交,但否认与被告手拖手行由床行到书桌,并强调说:“动作是我做,但(全)是他要我这样做。”她又表示,在书桌性交时,被告曾用手机拍下过程。律师即指,事主报警,其实是为了取回片段,事主承认这是其中一个原因,但非主因。

辩方又指,今年1月及3月,事主与被告先后在北角糖水舖相遇及街头交谈,被告根本没有向事主说过会干犯妨碍司法公正的说话,反而事主对被告说:“不是每个女人都可随便哄骗”及“玩女人一定要付出代价”等话,事主坚决否认。

案件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HCCC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