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战2》“副导”涉奸女经纪案 事主:曾踢被告下体但无反应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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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电影副导演的内地男子,声称来港拍摄电影《寒战2》,并藉网剧选角为由,涉嫌在酒店强奸保险女经纪案续审,女事主今午(7月6日)续在高等法院作供,辩方质疑事主明知“副导”约她上房并非谈公事,仍留下与“副导”看海景,事主即反驳称当时只是在忍耐对方,惟忍耐至极限时,已无法逃离,她更曾踢被告下体,惟被告没有反应。

事主称曾踢被告陈鑫下体,但被告没有反应。(被告微博图片)

26岁事主X作供称,与被告陈鑫(26岁)到达酒店房后,陈对她说:“来到房间,不谈公事。”她当时已想离开,但陈一直转换话题,又指多聊一会便让走,X拒绝,被告即变得很恶,并把她抱起及摔到床上,她一直反抗,并在床上打、咬及用膝盖踢其下体,但辩方质疑假如被告的下体被踢中,被告没可能无反应,事主即反驳指当时情况危急,也没有学过女子防身术。

女事主承认曾亲吻

辩方质疑X所指的打斗非在床上,而在门口发生,又指X在口供上指自己挣扎十分钟后,没有气力,更向被告说:“我不离开房间”,被告听到她这样说才会将她抱起及为她脱鞋。X回应指同意口供的纪录,但指在床上亦有发生打斗。

辩方又质疑X所提及的打斗从没发生,二人进房后,一同坐在沙发上聊天,期间被告吻X,X却说:“太直接、太快、需要适应一下。”X承认二人曾亲吻,但X否认曾这样说。

辩方指二人在沙发上谈心谈天气

辩方又指二人聊天及坐床边看维港夜景时,曾谈及香港及北京的天气差异,被告又说人在他乡的辛酸,及二人同样则与伴侣分手等事情,惟X称不记得。X表示,二人开始时曾寒暄,并形容自己“表面上对人热情,但内心想走”,亦感觉陈一直拖延,指自己“忍耐有极限”,当到了极限时,她已开门离开,惟被告却对她说:“越是这样,越不让你走。”

被告否认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中环干诺道中文华东方酒店423室强奸26岁女子X,并分别于2016年1月某日及3月9日,在北角怂恿X隐瞒证据。

案件明续审。

案件编号:HCCC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