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战2》“副导”强奸案 事主:怕遭伤害才主动寛衣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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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电影副导演的内地男子向于微博认识的女子,声称来港拍电影《寒战2》期间,在港选角并约女子到酒店,期间涉嫌将之强奸案续审,女事主今(7月5日)续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称,当晚所穿的冷衫遭被告撕破,她怕衣服再破无法再穿,又觉得被告“受软唔受硬”,最后顺从对方要求,自行宽衣至一丝不挂,目的只是求自保。
自称《寒战2》副导 酒店为剧网面试 内地男涉奸女经纪受审
任职保险经纪的26岁事主X称,案发当天被告推她落床,并向她说自己“受软唔受硬”,事主称她曾以上厕所为名并想乘机报警,但被告不许她带电话,结果未有成功。
事主:冷衫被撕破 离开时会很狠狈
被告后来再推她上床,叫她脱衣,被告更扯烂了事主的冷衫,事主称因衣服有点“甩线”,被告亦伸手入衣服摸她。事主称:“唔想除衫,但惊件衫烂,(而)我总要着返件衫返去,唔想狼狈地走,故自己脱衣。”
事主强调,她并不情愿宽衣,但为求自保,免受不必要的伤害,故最后顺从被告意思,并脱至一丝不挂。
事主称为被告口交和性交是没有选择中的选择
事主其后在被告指示下,为他口交和与他性交,事主解释说:“当时心里很抗拒,但行动上表示顺从。”她又解释,愿意口交是因为“已经没有其他选择”,她亦担心,一旦反抗,会带来身体伤害。
事主承认她曾主动要求被告使用避孕套,她多次强调,她所有行为全为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她觉得,若然反抗,便是“硬碰硬、以卵击石”,而事情发生,便要发生,故尽量保障自己不受伤害,并要求被告使用避孕套,那是她当时“无选择中的选择”。
事主最后仅穿上衣及内裤并提手袋及鞋,于深夜逃出房间。
报称从事电影工作的被告陈鑫(26岁),否认一项强奸和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陈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中环干诺道中文华东方酒店423室强奸26岁女子X,并分别于2016年1月某日及3月9日,在北角怂恿X隐瞒证据。
案件编号:HCCC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