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车准驶上维园行人路 市民不满提覆核 官:法庭非申诉专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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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园的行人通道上一向有让康文署的车辆驶上行人路,曾当高等法院法官书记的男子,认为署方此举对市民构成危险,早前申请司法覆核,要求颁令署方须履行《占用人法律责任条例》和《游乐场地规则》的法律责任,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拖,确保市民到维园时能安全。高等法院今(25日)下判词,认为申请人对司法覆核有误解,又称法庭并非申诉专员,不会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表现,拒接纳其申请。

申请人谭志光入禀高等法院求覆核康文署的做法,被法官拒绝。(资料图片)

申请人谭志辉,答辩人为康文署署长。

法庭不会向公共机构提法律意见

法官在判词指,谭所作的投诉基于对司法覆核的误解,又指司法覆核中具有司法监督权,但不包括向公共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或陈述一般法律观点,或概括地陈述公共机构该如何根据法例行事。

不会监督政府部门的表现

本案中,若有人认为署长违反一般谨慎责任而令人受到损失,应提出私人法律诉讼,而非司法覆核,更遑论由一名公众人士申请。法官又指,法庭不是申诉专员,不会监督政府部门行政上的表现。法官指是次司法覆核有可合理争辩之处,遂驳回司法覆核的许可申请。

案件编号:HCAL26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