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主派忧造成更多政治犯 谢伟俊︰有冤案可即时叫停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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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女潘晓颖去年于台湾疑遭男友陈同佳杀害一案,惟两地没有司法互助及引渡协议,触发保安局建议修例,以单一个案形式,处理来自无长期协议的司法管辖区所提出的引渡逃犯要求,适用中国其他地方,包括台湾。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今日(16日)在商台节目中表示,就今次案件只需在引渡条文上放宽对台湾的限制便可,是最快、大众最能接受的方法,认为中港的法律差异不获港人信任,故过去20年都有能达成协议。民主党胡志伟亦形容,该修例建议是“项庄舞剑”,忧内地会借机提出引导在港“政治犯”,赋权发出文件启动处理引渡程序的特首,亦难平衡市民权益。

立法会议员(左起)周浩鼎、谢伟俊、胡志伟及杨岳桥出席商台节目。(商台图片)

民建联周浩鼎认为,每宗引渡个案的处理,会交由香港法庭审视,认为泛民不信任本港法庭的把关能力,是“对香港法庭、司法制度的侮辱”,他批评泛民忧虑会造成更多政治犯是危言耸听。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表示,有关条例已实行21年,今次修例建议只是前行一小步,如发现有冤案,可即时停止引渡,如有个案在引渡后变成冤案,法庭亦会在处理该地区再提出引渡要求时,考虑有关因素。